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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国看望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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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4月16日讯 (记者邱大军)今天上午,正在我省考察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专程来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看望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
王兆国感谢海南各级人大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对全国人大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他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需要各级人大及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他强调,各级人大都要认真贯彻落实不久前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深刻认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国家政体的本质区别,进一步增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继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立法和监督方面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王兆国说,党中央提出了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同样需要全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共同努力,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王兆国希望海南各级人大以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努力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把人大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连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信春鹰一同看望。
海南省委副书记于迅,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昌元、符桂花、王法仁、符兴、毕志强、康耀红,秘书长陈国舜看望时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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