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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社保呵护千万家 养老医疗失业低保有着落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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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医疗、失业、低保都有着落
我省社保呵护千家万户
本报讯 (记者袁锋)从海口市某困难企业退休的石大妈年老多病,因为原单位交不起医保费,去年她住院报销待遇被中止。今年起,根据新法规,原单位交费情况与退休人员待遇脱钩,石大妈可以放心去住院了。近来,扮演着社会“安全网”的我省社会保险事业大步前进,群众获益良多。
解决农垦社保心病
去年我省启动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修订了《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将年最高支付限额由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修改为“4倍—10倍”,全省110多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受益。
农垦社保移交地方,参保人员的各项待遇从2009年1月起由市县发放,医保待遇提高到当地市县从业人员标准,平均在8万元甚至更高。
百万人纳入居民医保
2008年,我省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至9月底,全省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126.8万人,参保率为92.15%。无业的居民们以前不可想象的看病报销,如今成了现实。
今年,我省将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已达退休年龄、丧失劳动能力,且从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居民养老问题,今年在部分市县进行试点。在有条件的市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还将出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37万人享受低保
也是在去年,省民政部门全面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取消救助起付线,采取门诊救助、居家救助和医后救助等多种救助方式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治病难问题,2008年全省共医疗救助35.31万人。
在深入开展城乡低保边缘困难群众调查的基础上,省政府建立了对低收入群体实施物价补贴的长效机制,着力提高低保保障标准,结合物价上涨先后两次提高低保补差标准。2009年,争取城乡低保人均补差水平超过全国平均,我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从目前的188元提高到216元,农村低保从目前的110元提高到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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