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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城镇土地调查全面铺开 拒调查者将被罚5万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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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报记者昨天从海口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海口市城镇土地调查已全面铺开,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拒绝或者阻挠土地调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提供虚假调查资料的,拒绝提供调查资料的,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土地登记簿等相关资料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调查内容:包括土地地类、位置、面积、分布、土地利用强度;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及相关权利等。接受调查单位或个人的权利义务:凡在上述调查范围内的土地所有人、使用权人和他项权利人,应向调查人员提供有关权源材料(批文、土地证、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红线图、法人代表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等)原件核对,并提交复印件存档。接受调查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履行及时出席现场指界(委托代表指界的需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等)、主动签章确认等相关义务。依法调查的成果可作为土地登记发证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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