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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继续开展征集活动:为科学发展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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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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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继续开展有关征集活动
请你为海南科学发展建言献策
中图社海口3月24日讯(记者黄晓华)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将“我为海南科学发展建言献策”征集活动延长至2010年2月,以配合我省第二批、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
据介绍,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08年11月开展“我为海南科学发展建言献策”征集活动以来,全省广大党员、群众踊跃投稿,纷纷建言献策。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希望全省广大党员、群众,继续踊跃建言献策,为海南的科学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和智慧。
征集活动面向全省广大党员、群众。建言献策要求紧扣“创新特区体制机制,推动海南科学发展”这一主线,对如何破解制约我省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进行深入思考与剖析,探寻推进海南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建言献策可以是一句话、一段话、一篇文稿。其中文稿要求采用议论文体,字数在1500字左右。
活动共设以下四种征集方式:
网络征集:在南海网上设置“我为海南科学发展建言献策”征集专栏,网民可以直接登陆南海网(www.hinews.cn)提交。开设“我为海南科学发展建言献策”专用电子邮箱,参与者可编辑文档直接发送到:kxfzgldxz@163.com;
手机短信征集:通过向省内手机、小灵通用户发布“我为海南科学发展建言献策”征集短信公告,发动全社会参与建言献策活动。省内手机、小灵通用户可编辑短信“K 建言献策内容”发送至“1062886655”;
邮件、传真征集:个人撰写文稿后邮寄或传真给“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46号海南省委组织部党员干部教育中心7楼,邮编:570203,传真:65307676;
设立意见箱征集:由各单位设立专门的意见箱收集,然后统一送省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综合组。
所有应征稿件都要注明“建言献策”字样,留作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活动咨询电话:6520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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