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改革 让农民把山当田耕
|
2009-05-04 |
|
省委省政府昨发布公告,要求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让农民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
中图社海口3月23日讯(记者宋亮亮实习生徐露)为发展现代林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生态文明,省委、省政府今天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公告,要求加快推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
林业产权的范围包括森林、林木的所有权和林地的使用权。《决定》提出,要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权性质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建立责权利明晰的林业经营制度,让农民“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决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逐步建立“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程序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林业产权制度,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农村和谐,努力把海南建成绿色之岛。
据了解,我省于2007年11月在昌江、屯昌、白沙、澄迈四县启动林改试点,目前四县主体改革已顺利完成,其他各市县的林改工作也将很快启动。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