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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新条例即将实施 海南旅游市场再次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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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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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旅行社管理条例》5月1日起正式实施,剑指零负团费
旅行社设立条件7变3,准入门槛降低,旅游市场将再次洗牌
阳光、大海、蓝天是海南旅游的重要元素 (资料图片)
降低市场门槛、重罚零负团费、擅自增加购物点等行为将受处罚……由国务院发布的新的《旅行社管理条例》(下称新《条例》)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旅游局已发布细则,5月3日实施。旅行社“新军规”所传递的信息是,吸引更多企业进入旅游业,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净化及整合市场,使市场由大向强过渡。
准入门槛降低是福是祸?零负团费会因此告别市场吗?“潜规则”被冲击,导游如何应对“紧箍咒”?新规则实施会遇到什么样的难度?
——面对“新军规”,海南各大旅行社的老总和导游心思各异。
■中图社记者王成诚
准入门槛降低
海南旅游市场不会乱
较1996年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现行),新《条例》从一开始就发生了变化——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现行条例对设立旅行社所需条件有7条要求,而新规定则简化至3点——固定的经营场所、必要的营业设施、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值得注意的是,新《条例》取消了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的区别,经营注册入境旅游业务所需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也由150万元人民币降至30万元人民币。
显然,这意味着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
全省旅行社数量已近200家,光海口地区已经达100家,已近饱和,门槛降低后,市场会不会产生混乱?对此,业界认为,虽然降低了市场门槛,但是新《条例》有严格规范,如上调了保证金,国内业务从10万升到20万,出境业务从100万升到120万,处罚力度很大,因此,新规则起到的是规范和整合市场的作用。
海南特区青旅负责人吴开河表示,准入门槛降低后,一些公司将不再挂靠,直接注册旅行社,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这就使得旅行社将会更加注重品牌的打造,并加强对员工的管理。
另外,新规定打破了地域限制,有实力的旅行社能跨区域开设分支机构,市场上完全有可能出现国家范围内的大型旅行社。“所以,海南旅游市场不仅不会乱,而且会变得更强。”吴开河说。
直指零负团费
“新军规”下药治顽疾
零负团费是旅行社之间血拼的结果,已成国内旅游市场一大“顽疾”。
海南的旅行社多为地接社,受制于组团社,为争夺客源,旅行社之间压价血拼,零负团费频见于市场,久治不愈。零负团费对海南旅游市场打击很大。海南旅行社的运作模式普遍是,先接团后再与组团社结算,造成资金紧张,导致服务质量下降,其次是产生大量外债,海南的旅行社深受外债困扰,外债曾高达上亿元。
海南旅游界对旅行社新规寄予厚望,希望由此根治零负团费这一市场“顽疾”。
吴开河介绍,新《条例》不少内容就是针对零负团费,压缩了零负团费的生存空间。
首先,旅行社需要对旅游业务作出委托的,应当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必须征得旅游者的同意,也就是说,组团社在选择地接社时必须征求游客同意。其次,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应当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接受委托的旅行社不得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第三,处罚力度大,如违规接纳零负费团,旅行社将被罚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新《条例》即将实施,市场也闻风而动,海南游价格上涨,如广州到海南的旅游团,每位游客地接价格过去为200元左右,五一之后已涨到400多元(不含机票);五一之后,北京到海南五天四晚游标准团的地接价格较之前上涨了50%。
业界分析,这是市场转良的信号,零负团费有望退出市场。
冲击“潜规则”
导游惊呼“紧箍咒来了!”
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对旅行社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新《条例》冲击了行业“潜规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少导游惊呼:“紧箍咒来了!”
“填坑”一直是海南导游主要的操作模式,由此也带来许多问题,如私自增加购物点、景点等等,旅游团成了“购物团”。部分导游见客人不消费、购物,甚至做出甩团的举动,或者打擦边球,如晾着客人不出发、把旅游车停在酒店门口玩失踪等等,久而久之就成了导游和客人之间的“潜规则”。
新《条例》严厉的处罚力度冲击“潜规则”,导游们纷纷表示,新《条例》处罚力度大,违规成本很大,只能适应新规,不敢打擦边球。
实施有难度
海南应出台实施细则
不少业内人士担心,新《条例》实际执行中可能会遇到阻碍。
首先,新《条例》对违规旅行社的惩罚力度明显加大,罚款金额大幅提高,这可能导致游客维权过度的现象频繁发生,而由于旅行的过程所遇到的情况无法预计,游客和旅行社之间对问题的看法往往无法统一,例如双方对于“服务质量”就很难有一致的标准等,游客投诉将既多又杂,过度维权数量将大大增加。
其次,旅游质监、工商、物价等执法部门在执行过程中,能否加强执法力度也是一大问题。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执法部门不能严格遵从新《条例》执法,将挫伤旅游市场。
对此,吴开河等业内人士认为,针对可能发生的维权过度现象,海南应当根据新条例出台细则,以便维护旅行社和游客的权益。同时应当加强旅游稽查方面的执法力量,保障新《条例》的可持续性,不能让新《条例》沦为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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