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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与浙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罗保铭出席仪式 |
2009-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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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与浙江省政府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罗保铭吕祖善出席签字仪式
本报杭州7月15日电(记者陈成智 张中宝)今天下午,海航集团与浙江省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杭州西子宾馆隆重举行。仪式上,海航集团的大新华物流还与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及舟基集团、浙江能源集团、安信证券等3家企业签署6个合作协议。
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罗保铭,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浙江省副省长王建满出席签字仪式。
舟基集团控股的金海湾船业有限公司是浙江省“引领浙江省经济结构调整,发展装备制造业的关键性项目”,2004年开工建设,仅用5年时间就发展成为一家拥有先进工艺装备和优质岸线港口资源的大型的现代化造船企业。浙江能源集团是涉足电力投资和煤炭流通经营、天然气开发等领域的国有企业集团,拥有市场和资源优势。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海航集团果断出手谋求与浙江几家大企业的合作,被业内人士认为时机正好。此次,海航集团出资收购金海湾船业51%的股权,并与浙江能源集团开展煤炭、矿砂运输、物流市场开发、船舶运营方面的合作。
罗保铭在讲话中代表海南省委、省政府,向战略合作等7项协议的签署表示祝贺。在充分肯定和赞扬近年来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后,罗保铭说,这次海航集团与浙江省全面战略合作,是海南、浙江两省合作的最新成果。海航集团与舟山金海湾船业有限公司、浙江能源集团及金融企业实施产业对接,实现优势资源的优化配置,是利用海航现代物流业、服务业的优势和浙江船舶修造基地的优势的双赢合作,海南省政府将全力予以支持。相信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在我们共同推动下,海南、浙江的务实合作将进一步深入发展,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吕祖善在讲话中首先对海南省政府、海航集团对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说,海南区位条件优越,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海航集团作为多业并举的龙头企业、大企业集团,在现代服务业领域具有很强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与浙江省推进的产业转型升级方向非常吻合,合作空间广阔。他希望,充分发挥浙琼两省的优势,深化合作。浙江省将努力为包括海航集团在内的海南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鼓励浙江企业到海南投资兴业。
海航集团董事长陈峰分别与浙江省副省长王建满,浙江能源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海航集团大新华物流与浙江省舟山市政府及舟基集团等企业签署5个合作协议。罗保铭、吕祖善等领导同志证签。两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签字仪式。
签字仪式前后,罗保铭还分别与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浙江省省长吕祖善进行会晤,就进一步推动琼浙两省各个领域的务实交流合作等话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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