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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不适应现实管理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取消 |
2009-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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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经讯(记者 陈敬儒 通讯员 韩华丰)近日,海口市正式出台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方案,以清理工作促使全市行政审批事项明显减少,行政审批期限明显压缩,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高,行政审批制约监督机制更加健全。
《方案》规定,国务院、省政府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作为设定依据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取消。行政审批项目与现实管理需要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通过质量认证、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或行政管理相对人能够自主决定的;长期未实际实施,取消后不影响社会管理的,原则上可予以调整或者取消的,由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的调整或取消意见。
《方案》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特别是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周密部署,组织专人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保证“有人管事、有人干事”。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加强联系,认真指导协调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据悉,海口市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从5月开始,至8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查清理,第二阶段审核论证,第三阶段规范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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