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海南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8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文昌农妇状告孩子他爸重婚 男子被判无罪
2009-08-15
  文昌农妇状告孩子他爸重婚案一审宣判   男子被判无罪 农妇提起上诉   本报文城8月13日电(记者 纪燕玲 实习生 金菊 李霞)本报7月14日《孩子他爸和别人领了结婚证》报道了文昌农妇陆春夏状告孩子父亲重婚一案,此案近日一审有了结果,文昌市法院一审判处男方无罪。女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文昌市法院一审查明,自诉人陆春夏与被告人洪某从1996年至2006年6月同居生活,1996年12月生下一女儿,2006年6月又生下一儿子。此后洪某到陵水县陵城镇一金行工作,陆春夏带两个孩子到其娘家白沙县生活。在此期间,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8年6月3日,被告人洪某与陵水女子崔某在文昌市民政局登记结婚。   2009年6月23日,陆春夏向文昌市人民法院提起控诉,指控洪某在与崔某结婚之后,回到家中还与她以夫妻名义生活,从2008年12月到2009年4月13日,达4个月之久,已经触犯重婚罪。7月24日,文昌市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文昌市法院审理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一审判决洪某无罪。   陆春夏不服提起上诉。陆春夏认为,她在一审时向法庭提供的证据完全足以证明洪某依法已构成重婚罪,她向法庭提供的证据包括30多名同村的人的证明书,证明2008年农历12月23,洪某把她和儿子从娘家接回东郊椰子场共同居住,一起办年货过年。此后,洪某还多次回来,每次回来都与她同吃同住,并一起带着孩子上街买衣服,一起走亲访友等,这显然就是一家人的行为。并提供证人出庭证明,证明洪某每次回来都与她同吃同住。   陆春夏说,二审她仍将再次要求女儿出庭作证,如果未成年人不好出庭,希望法院能给女儿做个笔录,家庭生活女儿当然知道得最清楚。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的二审情况。
    上一篇:澄迈6岁男孩被撞伤 没钱植皮盼援助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链接
    ·文昌农妇状告孩子他爸重婚 男子被判无罪
    ·海口一市民寄钱订购世博会门票被骗800元[图
    ·澄迈6岁男孩被撞伤 没钱植皮盼援助
    ·海口警方:15种情况警察可以击毙歹徒
    ·我国将调食盐加碘量 海南整体处于碘缺乏状
    ·海口大英街夜市脏乱差 市民希望其规范经营
    ·一年产值几个亿 海南岛服如何突围[组图]
    ·鸟巢设计团“操刀” 海口国际会展中心将动
    ·专家:灾后及时防治病虫害 将水稻损失降到最
    ·海南交警总队将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长效机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