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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鳌房地产论坛与会各方呼吁尽快开征物业税 |
2009-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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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7月上海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37.9%。图为上海市中心商品房楼群。
新华社记者 张明 摄
本报博鳌8月14日电 (记者单憬岗官蕾 实习生吴维杨)在2009博鳌房地产论坛上,物业税何时开征、如何征等一系列话题成为热议话题。众多与会者发出呼吁,为了中国房地产业的长远发展,应该尽快开征物业税。
没有物业税是制度缺陷
著名经济学家、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认为,中国房地产业要实现长远稳定发展,必须克服需求和供给上的两大制度缺陷,开征物业税,提高土地利用率。只有这样,才能平抑房价。
他表示,从需求角度,需求方最大的制度缺陷是没有房产税,也就是物业税。对于深圳目前正在酝酿的物业税带头试点,他寄予了较大期许,希望能早点实现。
另外,他认为供给方面的制度缺陷是没有强制执行高容积率。“土地紧张,怎么提高住房供给?”樊纲认为,应该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土地容积率。现在房地产的广告都以标榜低容积率为荣,这是个大错误。应从制度上寻找到强制执行高容积率的途径,从而增加住房供给。
从小产权房开征物业税
“现在86%个人居民已有房产,开征物业税有了条件。”中房集团董事长孟晓苏提出,从小产权房开始征收物业税,这样既可推动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也可为解决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问题和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开辟新思路。
孟晓苏认为,物业税优于目前的房地产税费。很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有地税、物业税,一些国家75%税收是来自地税、物业税。
目前中国房地产税制存在问题,在交易环节收费,保有环节不收费,而且交易环节税费过重,显然对老百姓买房、交易活动不利。此外,征收物业税也可以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在他看来,征收物业税应分步走:第一步,可以把商业地产税制平移,改变征税方式,这样明年就可先把商业房地产物业税建立起来;第二步,从小产权房起征收物业税,税率不宜太低,可以参照发达国家1%—3%标准;第三步,对高档住房和豪宅征物业税也应当采取1%—3%标准;第四步,研究如何向普通住房居民征物业税的问题,0.3%-0.8%的税率是比较合适的,也可以对一些居民基本住房实行免税。
“现在,全国各地有66亿平方米的小产权房。”孟晓苏说,如果对小产权房开征物业税,小产权房就不必征为国有,这样就可以使之变成合法。
物业税开征需谨慎
“在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有相当部分税是被政府收走,这些都加在居民身上。”瑞银投资银行亚洲区主席蔡洪平说。
他表示,征收物业税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仍需谨慎,“中国对房地产调控什么事都干过。但最不可取的就是限制流通和消费,这是最可怕的。”
庆金科实业副总裁李战洪认为,政策应让市场更平稳,包括物业税。即使开征物业税,因为城市和地区发展水平不一样,物业税也应有所区别。摩根大通投资银行副主席龚方雄认为,税制的设计一定要非常具有地方性。美国各个州甚至县,税率都不一样。此外,还要考虑所有权性质的不同设计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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