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房管局:政府不会为开发商犯下的错埋单 |
2009-08-15 |
|
公告受理“办证难”为购房者解困,海口房管局——
政府不会为开发商犯下的错“埋单”
本报海口8月14日讯(记者徐培培实习生叶朝挺)12日下午,海口市市长徐唐先与海口各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因开发商的过错,造成购房者办不了房产证的历史遗留问题。据了解,目前海口市有关部门正在抓紧修改完善《海口市解决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以使购房者不去承担开发商造成的过错。
此消息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不少市民在网上发帖赞扬海口市政府以人为本,特事特办为民解困的举措,特别是其不让普通购房者承担开发商的错,让无辜的、委屈的、愤怒的办证难百姓心头暧流直淌。但与此同时,也有市民表示了自己的担忧:用行政权力让违法的房子产权合法化,政府此举莫不是为不法开发商“擦屁股”?
今天上午,海口市房管局副调研员王贺清,在接受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决定》内容还包括各职能部门要严厉追究不法开发商相关责任,对追究不力的职能部门启动问责。
公告受理“办证难”至今群众申报12000人次
王贺清说,《海口市解决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决定》,预计在9月初将进入实施阶段,有望在年底前解决一部分“办证难”群众的实际困难,但要完全解决仍有一定难度。
据介绍,造成购房者“办证难”原因很多,法规政策滞后、监管不到位,给个别开发商造成可乘之机是办不了证的主要原因。此外,也有一些原因是购房者自身原因造成的。王贺清说,自2006年开始,政策要求小区必须足额缴纳物业维修基金才能办证,在2008年改革之前,是由开发商收齐整个小区的物业维修基金才能办理,由于海口市乃至全省外地购房者居多,开发商联系不上个别购房者,从而影响到整个小区的办证。改革之后,房管局开设专门的账户向社会公布,业主可以自行缴纳,这样房管局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办证。
据统计,自7月1日开设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门受理窗口以来,群众已经领了12000多份受理表格备案登记,经审核,目前列入卷宗立项的有870多个,工作人员仍在进一步审核、统计中。
为购房者解困不是为开发商犯的错“埋单”
“违法处罚成本太低,利益驱使,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违法行为普遍。”王贺清说,开发商一旦违规建设成事实,则涉及到更多的问题。无论是处罚、查处、拆除均有难度,违建无法通过验收则办不了证。
王贺清表示,类似这种由开发商违规、政府监管不到位造成的办证难现象,确实买房的人并没有错。“只要是通过正当渠道合法买房,政府就应该承认,给予办证。”王贺清对记者说,至于开发商违规的问题,在给购房者办证后,责成有关部门去处罚、追究,“而且是严厉的追究,政府绝不会为开发商的过错‘埋单’”。
在追究违规开发商责任时,也有一些难以避免的问题,王贺清坦诚地说,有些“项目公司”在项目完成后就解体了,政府一时找不到处罚主体。这种情况则要追究当时项目公司法人在海口的其他企业,这些企业也将面临处罚。王贺清透露,《决定》还规定了对开发商明显违规,又能找到建设单位的,房管部门为群众办证后,各职能部门、主管单位对开发商追究不力的要启动问责。
开发商违规导致“办证难”《决定》受理不分年限
据了解,《决定》受理的“办证难”时间界定在2006年12月31日之前,那么2006年之后的,同样是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办不了证的业主该怎么办呢?近日,海口东盛名苑业主们就遇到这一难题:由于开发商未按当初的规划图建设半地下停车场,且没有将代收的房屋契税及物业维修基金上缴有关部门,导致房产证“难产”(详见本报8月14日A8版相关报道)。如果这样,东盛名苑业主就无法成为《决定》的受益者了?
王贺清说,《决定》受理范围界定在06年12月31日之前,是考虑到诸多因素的。如开发商没有严重的违规建设行为,只是有类似借贷,或者其他原因资金周转困难、致使一段时间没有完税,从而办不了证的,这些在一定时间内都可以顺利解决。如果3年甚至更长时间仍办不了证,则说明存在很大的问题。“当然,这也只是一个原则上的时间界定。”王贺清说,不在这个时间段的,确实是开发建设的问题导致办不了证,房管部门同样受理。业主可以到海口市解决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