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对全省2250户城镇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显示,1~4月份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96.22元,同比增加425.46元,增长10.99%;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为3086.92元,同比增长12.5%。前四个月全省城镇居民收支均实现两位数增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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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持续增长,四类收入呈现出“三升一降”的格局。前四个月,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799.41元,同比增加了343.83元,占可支配收入的65.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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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增幅居四类收入之首。1~4月,我省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1398.13元,同比增长17.03%,增幅由上年的30.86%增至32.54%。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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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稳步上升。1~4月我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为3086.92元,同比增长12.5%。从消费结构来看,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的八大类呈现“七升一降”的格局。除居住类消费同比下降1.13%外,其它各类都呈增长态势,增幅在8.6%~30.35%之间。在消费支出上升的七类中,交通和通讯类消费涨幅最明显,同比增加30.35%,居涨幅首位。(编辑:吴海杰)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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