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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将检查城市供热条例 公开征求群众和企业建议 |
2009-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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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新闻网讯 20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通报会,常委会近期将对《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内容包括供热方式和职工热费补贴改革,供热计量工作推进,法定最低室内温度满足,热价核定及收费,以及政府对供热企业扶持和投入情况等,旨在公开征求人民群众、供热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推进解决制约供热企业高效运行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地方性法规的深入实施和不断完善。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是自2005年4月供热条例重新修订以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第一次执法检查。检查组将直接检查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鸡西、双鸭山、伊春,其他地市委托当地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为了推进监督公开、扩大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增强执法检查的透明度,省人大常委会网站(www.hljrd.gov.cn)公布了本次执法检查方案和两份调查问卷,广泛征求供热企业和居民用户对贯彻实施省城市供热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符凤春出席发布会并讲话。(编辑:朱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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