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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重拳整治在建工程消防违法行为
2009-06-17
为认真吸取哈尔滨市“经纬360度”高层商住楼在建工程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黑龙江近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大检查。

黑龙江省政府要求,各地结合省公安厅组织开展的“预防火灾事故百日会战”,对所有在建工程、装修改造工程登记造册,逐一排查摸底,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检查的重点是建筑工程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情况,按照工程设计进行施工情况,施工现场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灭火装备和施工作业防护设施情况,临时消防给水管线设置、运行情况,所用建筑材料、装修材料检测情况,需采取阻燃处理措施材料的处理情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安全培训情况,消防车道畅通情况,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开展情况,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情况等内容。

黑龙江省政府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权分工,依法从严查处。对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施工的建筑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已经发放的要立即收回,消防部门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房产住宅部门不得办理产权证,消防部门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施工单位,要坚决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目前,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正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对在建工程和装修改造工程的专项检查。(编辑:朱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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