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范学校教学管理要求中,要求要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严禁在普通高中一年级进行文理科分班;严肃治理乱办班、乱补课;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严格规范考试次数和科目;除初中、高中毕业年级外不得举行区域性联考和模拟考试;严格控制各类竞赛。
对教师从教行为的规范中要求,严禁教师对学生实施体罚或者侮辱学生人格尊严;严禁以排座位、安排班干部等名义搞人情交易;严禁向学生推荐任何学辅资料;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严禁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黑龙江省政府网站 编辑:胡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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