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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专项治理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行动 |
2009-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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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讯 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全省范围的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即将启动,工矿商贸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是治理重点。旨在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并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长效机制,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权益。
活动期间,各地相关部门将重点深入矿山开采、石材加工、冶炼、水泥制造、箱包加工、玩具制造、皮革加工、制鞋、家具制造、五金电镀、电子制造、装饰材料加工等生产企业治理整顿。此次专项行动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作为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和评价以及结果公布情况;组织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时、如实申报存在的职业危害,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配备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等14项具体内容。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地方监管部门检查复查及全总和三部门检查总结四个阶段。目前我省动员工作已全面展开,今年10月至2010年3月进入第二阶段,生产经营单位将在各地相关部门的组织、督促和指导下进行自查。2010年4月至9月,各地监管部门将复查生产经营单位,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将依法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停产整顿或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黑龙江省政府网站 编辑:谢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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