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草案)》昨日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我市专利保护工作将走上法制轨道。
《条例(草案)》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应设立促进和保护专利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这些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专利保护、专利奖励等。市政府应设立;专利奖;,对为促进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给予奖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建立专利信息网络、专利研究开发、专利技术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对侵权认定成立后,由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向侵权人处以最高两万元罚款。对中介机构开具假专利检索、专利资产评估、专利信息咨询等报告的,也将处以两万元以下罚款。(记者 潘燕 实习生 张周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