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7日晚发布公告,撤销河南航空有限公司名称,恢复其原有名称鲲鹏航空有限公司,并称河南航空有限公司作为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已对公众造成误解,给本来未在该公司投资的河南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这一决定尚待报民航主管部门核准后生效。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称,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河南航空有限公司作为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已对公众造成误解,给本来未在该公司投资的河南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据此,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作出决定,撤销鲲鹏航空有限公司将企业名称变更为河南航空有限公司的登记行为,恢复其原有企业名称,即鲲鹏航空有限公司。
河南航空有限公司原名为鲲鹏航空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16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由深圳航空公司控股51%,另两家境外公司控股49%。2009年7月28日,鲲鹏航空有限公司住所变更为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国际航空港迎宾大道六号。2009年9月25日,鲲鹏航空有限公司将企业名称变更为河南航空有限公司,股东未发生任何变化,河南未持有该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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