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柯夫 长沙报道
昨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今年工资[GongZi]增加指导线,省内各企业今年涨薪一般不超过20%,工资[GongZi]增加下线为5%。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现,虽然工资[GongZi]增加指导线不具有强迫性,但这一“信号”在工资[GongZi]集体协商上的作用尤为显著,因为指导线已成为很多地方开展工资[GongZi]集体协商的主要依据。
工资[GongZi]增加基准线为13%
省人社厅表现,要以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GongZi]增加率13%为工资[GongZi]增加基准线,作为2010年湖南省职工人均货币工资[GongZi]增加的调控目的。以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GongZi]增加率5%为工资[GongZi]增加下线,作为2010年湖南省保障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不降低的最低增加幅度。以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GongZi]增加率20%为工资[GongZi]增加上线,作为2010年湖南省掌握工资[GongZi]增加的预警线。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GongZi]处处长李杰说,上述目的的肯定,是在综合斟酌到湖南省经济运行情形、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职工工资[GongZi]增加水平、社会劳动生产率等多种因素后肯定的。对经济效益比上年有较大增加幅度或扭亏成效明显的企业,可在工资[GongZi]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协商肯定工资[GongZi]增加幅度;对经济效益比上年增加幅度较小的企业,可在工资[GongZi]指导线的下线与基准线的区间内协商肯定工资[GongZi]增加幅度。
亏损企业可协商按下线肯定工资[GongZi]
省人社厅要求,对于现有工资[GongZi]水平已超过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GongZi]3倍的企业,可在不低于下线和上线区间内协商肯定工资[GongZi]增加幅度。对于企业人均工资[GongZi]低于社平工资[GongZi]的企业,工资[GongZi]调整时应不低于基准线增加幅度。当年经济效益降低或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协商肯定工资[GongZi]增加幅度,但企业支付员工的工资[GongZi]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GongZi]尺度。
工资[GongZi]指导线不具有强迫性
工资[GongZi]指导线是政府一项社会服务措施,不具有强迫性。从操作上而言,指导线也很难实用于所有企业,其中尤其是作用于私营企业的难度更大。那么,很多人就有疑问:既然不具有强迫性,那么政府发布这样的信息有何用途?
对此,李杰说,虽然我国工资[GongZi]分配上明确具有法定强迫力的只有最低工资[GongZi]、加班工资[GongZi]等,但工资[GongZi]增加指导线绝非可有可无。因为越是在市场经济,作为政府调节信号的影响力也就越大。政府职能部门虽然不能直接干涉,但有必要发布信号,引导工资[GongZi]分配趋于合理。从各地实际情形来看,近年来,指导线也被越来越多企业所关注。
据介绍,在国外,大部分国家虽没有工资[GongZi]指导线制度,但也会发布一些影响工资[GongZi]分配的政策信号。比如,美国劳工统计局会定期发布薪资调查,并按不同职位分类细化公布薪资情形。
李杰表现,工资[GongZi]指导线制度在国有企业也是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的。人社部门会要求各企业在执行工资[GongZi]指导线进程中,企业方与职工方应依法通过工资[GongZi]集体协商,合理肯定职工工资[GongZi]增加幅度和工资[GongZi]水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于2010年12月15日以前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其他企业于2010年12月底前直接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近年湖南省工资[GongZi]增加指导线
年度上线基准线下线
2006年20%12%3%
2007年20%14%3%
2008年20%14%6%
2009年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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