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安监局发出《关于在我市危险化学品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按该通知要求,全市现有的约600家危化企业,将签订安全诚信公约,接受职工和社会公众监督。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介绍,此举是我市进一步落实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新尝试。公约内容主要包括“十不、一做到”。“十不”分别是:不缺失劳动者对作业场所安全健康风险知情权,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岗位危险危害因素、事故应急措施和自我保护方法,提供有效的紧急避险措施和装备;不将宿舍等非作业场所与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生产、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涉爆、泄漏等危险区域内;不私自在合法产品的生产装置中试制(或加工)其他化学品;不私自改变生产工艺的装备、流程、原料、安全控制指标等参数;不超负荷生产,保证生产系统在设备额定负荷下运行;不私自进行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不私自将厂区内闲置厂房、生产装置租赁(或提供)给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加工活动,或储存危险物品;不私自销售、转让(移)生产经营产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不私自处置危化品及其容器、包装物等废弃物;不实施未将强制性安全标准具体化的吊装、动火、动土、断路、高处、设备检修、盲板抽堵、受限空间等作业。同时,“一做到”是做到应急管理体系完整,应急处置装备物资充足,抢险队伍训练有素,紧急状态下安全可靠地自动控制(或切断)能量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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