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海平 树与路可得兼 梧桐风波催生南京[NanJing]“绿评制度[ZhiDu]” 在路与树的博弈中,南京[NanJing]最终选择了后者。 3月20日,南京[NanJing]市市长季建业在“保护[BaoHu]名树古木、行道树”的市政府专题工作会上表态:路要让树。南京[NanJing]市一位主要领导则表示:“要用尊重生命的态度来对待每一棵大树的移植[YiZhi]和养护工作。” 随着城市[ChengShi]党政主要领导的表态,“砍树风波”,作为南京[NanJing]市近期的一起较大公共事件,暂告一段落。 以保护[BaoHu]大树的名义,在这场民间与政府的“互动”中,南京[NanJing]市政府作出决定:广邀专家、代表委员、媒体和普通市民,参与“移树”的决策。 3月22日,南京[NanJing]召开“古树名木及行道树保扩”新闻发布会,南京[NanJing]市建委主任助理何金雪向本报记者表示,以此为契机,今后南京[NanJing]重大工程将试行“绿评制度[ZhiDu]”,使其和环评、安评、能评等指标一样成为城市[ChengShi]重大工程实施前的一个重要先行条件。 本报获悉,南京[NanJing]建委、城管局、旅游园林局等部门正联合草拟有关文本,预提交南京[NanJing]市人大审议,以“城市[ChengShi]护绿”为主题的首个地方性法规或许在南京[NanJing]得以实施。 绿评制度[ZhiDu]将出 建立古树名木数字化档案,咨询评估小组对工程项目绿化保护[BaoHu]进行把关 “砍树风波”曝光后,南京[NanJing]市迅速行动,以市长办公会的名义向市民承诺了数个决议。 其一,对南京[NanJing]市(包含郊区、县)所有的名树古木和行道树进行普查,建立树龄、树围等指标的数字化档案,甚至给予明确经纬度等地理标志;其二,成立各方人士组成的咨询评估小组,对工程项目绿化保护[BaoHu]进行把关,以此对重大工程试行“绿评”制度[ZhiDu];其三,提高全民护绿意识以及城市[ChengShi]补绿措施等。 从“绿评制度[ZhiDu]”的内容看,南京[NanJing]规定,城市[ChengShi]中的古树名木、行道大树,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YiZhi]。 南京[NanJing]市城管局绿化处处长李明向本报记者表示,今后所有市政工程规划、建设都要以保护[BaoHu]古树名木为前提,原则上“工程让树,不得砍树。”若因工程需要不得已“移树”,要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公示,要求工程承办方给出后期如何进行管理和保护[BaoHu]等具体措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这意味着,南京[NanJing]主城区“树木移植[YiZhi]”成为了一项行政许可内容。“今后要移树,必须要经过市政府的批准。”南京[NanJing]市旅游园林局副局长赵永艳表示。 本报获悉,有关“绿评”的操作细则还在制定中,而第一个被贯彻执行的则是南京[NanJing]地铁三号线。 记者获悉,目前地铁三号线施工方已对140株大小和种类不同的树进行了移植[YiZhi]和保护[BaoHu]。不过,李明也坦承,从江苏的历史气候看,清明过后多是阴雨天,这对保证移植[YiZhi]树木的成活率提出了挑战。 根据“绿评”制度[ZhiDu]的暂定内容,移植[YiZhi]树木两年后成活率达不到80%的有关责任单位将被追究问责。 官民互动样本 在树与路的博弈中,并非必须 “2选1”,而是可以兼得 面对市民的自发护绿行为,本次“砍树风波”中南京[NanJing]市政府与民间的互动,也为城市[ChengShi]公共管理上提供一个范本。 “我们不仅在网络社区上给予回应,要求有关部门接听咨询电话,修正一些网民的错误常识,也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介绍政府的处理情况。”南京[NanJing]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德生向本报记者表示。 “舆论上有一些误解,一是以为是砍树,但实际上是移植[YiZhi];二是认为移植[YiZhi]的树就是古树名木,其实很多是现代栽种的或者一般常见树种。”南京[NanJing]市政府新闻办一位科长对本报表示。 当地评论界人士对本报表示,通过这次官民互动,可以看出,在树与路的博弈中,并非必须“2选1”,而是可以兼得的。这次南京[NanJing]便主动突破住建部规定,将古树年龄“放宽”至80年。 “每个城市[ChengShi]都有自己的独特文化和灵魂,不是说管理者和城建者想怎样修改就怎样修改的,而必须要照顾到历史传承和全体市民。”以研究民国史见长的南京[NanJing]信息工程大学教授倪方六对本报记者表示。 倪认为,无论是邀请媒体参加分管副市长的现场办公会、举办新闻发布会还是其他渠道,政府在民间舆论浪潮后,都在第一时间予以重视并与之互动,寻找“兼得”。 而参与3月22日发布会的南京[NanJing]官员也在发言中坦承,“之前的工作确有不得当、考虑不周全之处。” (编辑:SN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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