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宇[XinYu]公司[GongSi]注册后不久,新华[XinHua]村村民委员会就蹊跷地退出了新宇[XinYu]公司[GongSi]股东会。由何远东代表新华[XinHua]村委会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将新华[XinHua]村委会在新宇[XinYu]公司[GongSi]20%的股权转让给金华[JinHua]友之妻朱纪美。本网记者 田国垒摄
形成于2003年3月28日的新宇[XinYu]公司[GongSi]第三次股东会议决议显示,朱纪美在新宇[XinYu]公司[GongSi]的股份占到了62%,成了第一大股东,常恒集团在新宇[XinYu]公司[GongSi]的股份只剩下10%。 本网记者 田国垒摄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涉及此次股权变动的多份股权转让协议上,转让方与受让方约定,“受让方应支付给转让方的款额按股权自转让之日以货币形式一次支付完结。”但据记者调查,朱纪美等人并未自掏腰包支付受让股份款额,而是采取从新华[XinHua]村村民委员会借款的方式支付受让股份欠款。
多份借条和还款协议显示,朱纪美、唐士平、张建华、张建华(另一人)和莫金凤,分别从新华[XinHua]村村民委员会借取了620万元、80万元、80万元、80万元和40万元。
细心对比可以发现,朱纪美等5人的借款额与所需支付的股权受让款额相同。
在进行大规模股权变动后的第三天,2003年3月31日,常恒集团将其在2003年3月31日前所有的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全部转让给新宇[XinYu]公司[GongSi],转让费为800万元。从此,常恒集团无形资产部分的全部收益均由新宇[XinYu]公司[GongSi]享有。
新宇[XinYu]公司[GongSi]并非一次性支付给常恒集团800万元,而是采取从2004年3月31日起,分5期、每期付款160万元的方式支付。该协议还显示,新宇[XinYu]公司[GongSi]并非把款项还给常恒集团,而是“直接归还给新华[XinHua]村经济合作社”。
在这次的无形资产转让合同书和还款协议上,金华[JinHua]友分别代表转让方(常恒集团)、受让方(新宇[XinYu]公司[GongSi])签字,并分别盖有两公司[GongSi]的公章。
新宇[XinYu]公司[GongSi]以800万元的价格获得了常恒集团所有的无形资产,但多位受访者称,常恒集团无形资产的价值远不止这个数额。
据记者调查,数年前一家外国公司[GongSi]曾收购了常恒集团旗下的某分厂,经北京一家评估公司[GongSi]评估后,上述分厂无形资产的转让费为5000万元人民币。此外,美国一家自动仪器生产商也收购了常恒集团某下属企业,无形资产的作价也是5000万元。
“不管怎样,‘常恒’这个商标的最低价钱也不可能低于5000万元。”甄祥说。
在将无形资产全部转让给新宇[XinYu]公司[GongSi]的同一天,常恒集团还将其在常恒集团自动控制器有限公司[GongSi]等23家企业中各占10%的股权(其中,常恒装潢有限公司[GongSi]为49%、新恒玻璃制品有限公司[GongSi]为21%)全部转让给新宇[XinYu]公司[GongSi],股权转让款合计690.24万元。
与上述无形资产的转让相同,此次股权转让的还款方式同样是从2004年3月31日起,分5期支付,“直接归还给新华[XinHua]村经济合作社”。
在这份涉及股权转让的协议上,同样是金华[JinHua]友分别代表转让方(常恒集团)、受让方(新宇[XinYu]公司[GongSi])签字,并分别盖有两公司[GongSi]的公章。
另据调查,2006年4月25日,新宇[XinYu]公司[GongSi]的股东构成有一次变更。据一份落款日期同为2006年4月25日的新宇[XinYu]公司[GongSi]《章程》显示,经该次股权变更后,常恒集团占注册资本2%、朱纪美占70%、唐士平占8%、陈燕占8%、莫金凤占6%、吴玉英占6%。
此外,新宇[XinYu]公司[GongSi]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从金华[JinHua]友变更为金强锋。
记者获得的一份新宇[XinYu]公司[GongSi]的工商资料也显示,新宇[XinYu]公司[GongSi]的法定代表人也换成了金强锋。一份落款日期为2006年5月25日的《申请材料核实情况报告书》、《广告经营单位实地勘探表》也载明,新宇[XinYu]公司[GongSi]的法定代表人为金强锋。
金强锋在新宇[XinYu]公司[GongSi]没有任何股份,为何能成为新宇[XinYu]公司[GongSi]法定代表人,并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呢?据调查,金强锋是金华[JinHua]友之子。
空手套白狼获益甚丰
以为村集体谋福利的名义成立新宇[XinYu]公司[GongSi],而后,新华[XinHua]村村民委员会却又很快蹊跷地转出了所有股份,而朱纪美等又通过向村委会借款的方式扩大自己的股权。众多受访村民称,金华[JinHua]友是在“通过左手倒右手的方式空手套白狼”。
“他(金华[JinHua]友)用村集体的名义成立新宇[XinYu]公司[GongSi],半年下来就把这个公司[GongSi]转给他个人了。新宇[XinYu]公司[GongSi]的性质是收钱的,不是搞经营的,可以说是新华[XinHua]村全体村民的‘税务所’,我觉得他个人收这个钱是没道理的,他不能为了个人的利益置整个新华[XinHua]村几千村民的利益于不顾。”甄祥说。
自金华[JinHua]友以其妻朱纪美、其子金强锋的名义取得对新宇[XinYu]公司[GongSi]的控制权以来,从中收益颇丰。据调查,新宇[XinYu]公司[GongSi]仅通过退出常恒集团下属凯都公司[GongSi]10%的股权一项就获益2030万元。
“一个公司[GongSi]10%的股份转让出去就得到了2030万元,常恒集团有20多家公司[GongSi]呢,而且新宇[XinYu]公司[GongSi]从‘常恒’的无形资产中取得收益还要另算。”一位知情村民对记者说。
一份有50多位村民联名签字的举报材料为新宇[XinYu]公司[GongSi]2010年的收益算了一笔账:2010年,新华[XinHua]村完成产值15亿元,按照新宇[XinYu]公司[GongSi]设定的盈利模式计算,新宇[XinYu]公司[GongSi]2010年的收益超过2000万元。
检方指控金华[JinHua]友犯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挪用资金罪等三项罪名,但2011年1月30日,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对金华[JinHua]友案作出的一审判决,只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金华[JinHua]友有期徒刑7年。
此外,检方还指控金华[JinHua]友非法占有新华[XinHua]村集体所有的新宇[XinYu]公司[GongSi]价值人民币8189.24万元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常恒”商标、对外投资、房屋建筑物)及其产生的收益人民币41422445元,被告人金华[JinHua]友从中实际侵占钱物共计人民币86320391元。但一审判决只认定金华[JinHua]友利用“常恒”商标职务侵占16465134.54元,而未提及金华[JinHua]友控制下的新宇[XinYu]公司[GongSi]占常恒集团各下属企业10%股权并以此获利事宜。
8月10日,金华[JinHua]友一案二审开庭。据一位旁听者向记者介绍,金华[JinHua]友当时未穿囚服,并称:“我今天站在这里受审,完全是因为常州市个别弱智领导签字同意(造成的)。”
“到时候出来了再和你们算账”
尽管金华[JinHua]友侵吞了巨额村集体资产,已被关进看守所。但时至今日,仍有不少村民认为,看待金华[JinHua]友要一分为二,他对新华[XinHua]村的发展是有贡献的,“他在新华[XinHua]村做了26年的书记,付出了很多”。
从1985年起,金华[JinHua]友开始担任新华[XinHua]村党支部书记。在前面数任书记筚路蓝缕打下的基础上,金华[JinHua]友带领着众多村办企业逐步在市场经济中走向强大。
“其实我们没有忘记他,也没有亏待他。”一位村民对记者称,我们在村办企业上班每个月的工资只有1000多元时,金华[JinHua]友每月就领1.8万元工资了,给他个人的回报是很高的。
尽管每月领着近两万元的工资,但在金钱的诱惑下,金华[JinHua]友还是一步步走上了违法道路。
一位接近金华[JinHua]友的人士称,金华[JinHua]友是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问题的,“企业改制过程中,他的思想变了,他在想用什么方式保证私人利益的最大化。”
一位村民总结了金华[JinHua]友走向深渊的两个外部因素:一是金华[JinHua]友不仅任新华[XinHua]村的党委书记,还兼任新北区春江镇的党委副书记,并且分管负责新华[XinHua]村的工作,这导致金华[JinHua]友手中的权力高度集中,“村里向镇里请示工作,其实就是他自己请示自己”;二是村务长期不公开,“村民多次要求公开村账目,但村里总是以涉及商业秘密等理由拒绝公开”,连二把手、三把手都不知道实际情况是什么样的,更别说村民监督了。
长期担任党委一把手且缺乏有效监督,这使金华[JinHua]友的行事风格变得更为张扬。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者称:“金华[JinHua]友长期任村党委书记,很多厂长的任命都是他说了算。从某种程度说,和金华[JinHua]友说话是要看着他的眼睛的,他不高兴你就少说一点。”
据调查,在被羁押及审判期间,金华[JinHua]友曾用手机给村民打电话称:“我就这几年,到时候出来了再和你们算账。”
镇党委副书记为何成了“非国家工作人员”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金华[JinHua]友犯有三项罪名: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挪用资金罪。
这份编号为新检刑诉(2010)6号的起诉书对“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部分”的记述是:“2002年6月,被告人金华[JinHua]友利用其担任常恒集团总经理的职务之便,为姚恒昌参与原常恒集团下属六分厂(以下简称“六分厂”)改制予以便利,收受现江苏常恒集团亚太制冷设备有限公司[GongSi]董事长姚恒昌贿送的改制后企业10%的股份,价值人民币508.89万元,并收取了人民币20万元的分红。”
一些受访者对检方以“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起诉金华[JinHua]友受贿罪提出了质疑。
据调查,金华[JinHua]友不仅担任新华[XinHua]村党委书记,还兼任新北区春江镇党委副书记。一份编号为常新委(2003)141号的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文件上载明,“金华[JinHua]友同志任中共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委员会副书记。”
一份2000年的《武进年鉴》上也载明,金华[JinHua]友任魏村镇党委副书记。
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金华[JinHua]友是从1995年开始担任魏村镇党委副书记一职,中间虽然魏村镇的行政划分有变动,但2008年,金华[JinHua]友从春江镇副书记卸任以前,一直都在任镇党委副书记。
金华[JinHua]友身为镇党委副书记怎么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呢?8月12日,记者就此到新北区人民检察院采访,但被婉拒。同一天,记者到新北区人民法院采访,但被告知“需要持有中院宣传处的采访单才能接受采访”。记者随后又赶往常州市中院,虽然是上班时间,但却被告知“宣传处没有人”。
“明星村”的陨落
据多位新华[XinHua]村村民称,早在“农业学大寨”、“割资本主义尾巴”等极左思想盛行的上世纪60年代,新华[XinHua]村就出现了村办企业,“村民们白天下地干活儿,晚上偷偷地编柳条筐,还成立了小五金厂生产钥匙链。”
1973年,新华[XinHua]村成立了电子五金厂,率先在国内开始生产恒温控制器。当时一个工人的月工资还不到20元,可一个恒温控制器就可以卖到70多元,而且“成本材料便宜得一塌糊涂”,凭借此项丰厚的利润,新华[XinHua]村迅速富了起来。“当时就是远近闻名的‘明星村’,在整个江苏省可以与华西村媲美”。
村办企业带来的丰厚收入激发了村民将企业做大做强的愿望,为了筹办更多的企业,村民挑土填平洼地,各家各户掏钱集资,甚至把分到的责任田都交给了村集体盖厂房。
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新华[XinHua]村陆续成立了多个专门生产家电制冷配件的企业,并注册组建了常恒集团,集团产值逐年扩大,到2000年已达数亿元人民币。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生前曾到新华[XinHua]村调研,并欣然提笔写下“新华[XinHua]村”和“中国常恒,配套巨人”的题词。如今,“新华[XinHua]村”3个大字仍刻在了村口的大石上。
如今的新华[XinHua]村仍顶着“全国农村现代化建设试点村”、“全国创建精神文明工作先进村”、“全国农业旅游示范村”、“全国绿化造林千佳村”等诸多光环,村庄里有宽敞的柏油路、规范的小区、富丽的宾馆、绿树成荫的公园和塑胶篮球场,但村集体和村民的日子已大不如前。
在村办企业最红火之时,新华[XinHua]村村民可以享受到上小学免费、看病免费、吃水免费等“八项免费”,可如今,各个项目都需要村民自掏腰包。
一位村民称:“一对夫妻都在企业上班,两个人加一块儿的年收入还不到3万元,养个孩子都困难。”
一位村干部介绍,现在新华[XinHua]村的收入主要有3个来源:土地、厂房的租用费,企业改制后村集体遗留下来的资产和将部分净资产转为借款收取的利息。
“一年下来,我们可以有1200多万元的收入,但是目前我们村开销很大,民生负担很重,2010年交的社会保险费、包括老年人的补贴一共花了2700多万元,今年还要承担1500多万元,再加上行政开支,总之已经入不敷出了。”
“新华[XinHua]村和常恒集团的发展是整个新华[XinHua]村人艰苦奋斗的结果,是从做钥匙链、编柳条筐一点点做起来的,不是金华[JinHua]友一个人的功劳,我们几代人的努力怎么一夜之间就成了他自己的呢?我们实在想不通。”一位村民说。
“现在很多村民问我,以前我们跟着你们干企业吃了那么多苦,现在怎么不管我们了?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一位新华[XinHua]村的老书记黯然地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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