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继妍报道:12月17日,记者从省经贸委获悉:我省将开展重点用油单位成品油供应合同管理工作,对不按要求签订供油合同的重点用油社会加油站,一年内发生连续30天或间断性3次无油可加现象,将取消其经营资格。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悉,各设区市经贸委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重点、结合应急预案的制订,确定好重点用油单位,主要包括公共交通、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要干线及区域的加油站等,做好这些重点用油单位的需求预测,确保重点用油单位的成品油供应。原则上要求各地确定的重点用油单位的成品油需求量须占当地全部需求总量的60%以上。各地将组织当地重点用油单位尽快与当地石油公司签订好2008年度和月度供油合同,并确定有关责任和处罚条款。加强供油合同执行监管,各重点用油单位务必按合同计划量主动向石油公司购进油品,不得无故推收少进。各设区市经贸委将加强供油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管,并积极探索通过供需双方交纳一定保证金的方式,监督双方切实履行供油合同。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