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黄正光、记者刘太金报道:一起简单的民事诉讼案件,原本短时间就可审完,结果法官出于各种原因无法及时审结。眼看时间期限快到了,法官再以案情复杂为由,赶紧“合法”报批,把简易程序变更为普通程序。今后,法官想通过这条“捷径”“掐着时间审案”行不通了。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月27日,万年县人民法院出台了新的审限管理规定,采取倒计时预警、催办监督等方式,对审限实行全程跟踪监管。这改变了以往侧重事后对超审限责任追究的监督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新规规定,审限监管以流程管理信息表为跟踪监督载体,对立案后按普通程序审理达4个月(审限是6个月)或简易程序(审限是3个月)审理达2个月、刑事案件达半个月未结诉讼案件,即为进入预警临界点,立案庭首次向承办法官发出预警告知;发出审限预警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再过1个月、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再过半个月、刑事案件超过20天仍未结案,立案庭则改发催办通知,案件进入倒计时管理状态。业务庭和承办法官接受预警告知、催办通知后,要立即作出统筹安排,限期结案,并把结果及时回报立案庭。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此外,该院还对延长审限和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等方面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防止个别法官滥用审批权限变相超期。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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