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武明报道:3月14日,记者从省消防总队获悉,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舒晓琴日前签署命令,给在扑救“3·4”火灾中壮烈牺牲的上栗县公安消防中队上等兵陈启宁同志追记个人一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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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启宁,男,壮族,广西南宁人,1987年6月28日出生,初中文化程度,2006年12月入伍,上栗县公安消防中队一班副班长,上等兵警衔,中队执勤一号战斗员。今年3月4日13时,上栗县某酒店发生火灾,使邻近的花炮厂发生火灾。陈启宁随队第一时间出动赶到现场扑救火灾。战斗中,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陈启宁舍生忘死,冲锋在前,英勇战斗,因花炮厂发射硝仓库爆炸,不幸壮烈牺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根据陈启宁同志在扑救“3·4”火灾中的英勇表现,省公安厅决定,给上栗县公安消防中队上等兵陈启宁同志追记个人一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