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宣海报道:从现在开始,只要纳税人办理了税务登记后,即具备领购普通发票的资格,不需要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昨日,记者从我省国税、地税局了解到,为给全省纳税人减负,我省税务部门将对普通发票的5类行政审批项目将予以取消,即取消“发票领购资格审核”、“建立收支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审批”、“拆本使用发票审批”、“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审批”和“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