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赣州讯 胡竹林、梁飞、王友贵报道:赣州市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网络平台,大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赣州市每年亟待救助的困难群众占全市总人口的8.2%。2003年以来,该市积极探索建设以城市低保、农村特困户救助、五保供养、灾民救助制度为基础,以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与优惠政策相配套,涵盖生活、教育、医疗、生产、就业、住房、司法、舆论、慈善、结对等方面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此该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邀请专家科学论证,确立了保障、减免、帮扶三个层面的救助内容,启动了25个救助制度研究项目,现已完成研究项目23个。出台了九项制度和政策性文件,对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灾民、农村五保户等给予生活救助。初步建立和完善了以大病救助为主、门诊救助为辅,事前、事中、事后救助相结合的看病救助运行机制,有效地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正式启动了市直、驻市单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困难家庭活动。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帮扶力度。各级农业、扶贫部门对农村贫困户和低保户实行扶贫贷款、财政资金扶持、实用技术培训等六项帮扶政策。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使城乡社会救助更准确、更及时、更全面,该市着力健全救助工作网络,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平台,建立了市、县、乡、村(居委会)四级救助组织机构。在市、县两级同时开通了“民政519”求助热线,受理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方面的求助申请和政策咨询。同时,投入50万元建起了社会救助信息网,对城乡困难群众家庭的基本情况建立信息库,并实现四级联网,跟踪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赣州市救助体系建设实现了由单一的政府救助向全社会综合救助的转变,有效地增强了救助对象的“造血功能”,全面提升了综合救助水平。去年,该市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同比分别提高了21%和31.7%,百分之百的困难群众得到医疗、教育、司法等方面的救助,经核实的“零就业家庭”全部“归零”,免除下岗失业人员工商规费1300多万元,减免困难家庭摊位租金100余万元,435套廉租房分配给了困难家庭。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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