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宁报道:对于城市街头流浪乞讨的人员,不能强制进行遣送,而要尊重其本人意见是否愿意到救助站接受救助。《江西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于昨日实施,救助站实施救助的限期一般不超过10天。对强讨强要的,公安机关将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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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站是流浪乞讨人员临时的“家”,我省要求,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求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并在救助站内设置未成年人生活区。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更好地体现人文关怀,我省规定,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对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实施救助时,要询问其本人是否愿意接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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