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大勇、黄四安、记者徐小勇报道:今年3月,新余市、分宜县两级检察机关对分宜县5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发出一份《民事督促起诉告知书》。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检察机关成功为分宜县国土资源局追回拖欠一年之久的土地出让金,首笔共计1959万元。4月17日,分宜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潘志军向记者透露,之所以取得如此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得益于新余检察机关正在试行的一项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的新制度。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检方介入避免1959万国资流失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7年12月26日,分宜县检察院接到了新余市检察院一份《新余市检察机关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根据该文件,潘志军和干警开始走访县内具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保护等职能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 tujian.org
在分宜县国土局,检察官了解到,有5家房地产开发商拖欠土地出让金近6000万元。今年1月14日,新余、分宜两级检察机关向分宜县国土局发出一份检察建议,督促国土局加大催缴力度。如果在一定时间内,开发商仍没有实际行动,建议分宜县国土局收回土地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检方同时向这5家开发商发出《民事督促起诉告知书》,敦促拖欠人尽快缴纳拖欠的土地出让金,并告知未尽责的法律后果。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年3月,分宜县检察院一份台账显示:江西青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补缴130万元;新余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补缴1500万元;分宜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补缴329万元。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公权力监督非“公力救济”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检察机关不是讨债公司,行使民事督促起诉绝不是为谁帮忙讨债。”省检察院民行处处长江阶虎强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江阶虎介绍,长期以来,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处于“没人管”的尴尬境地,究其原因,一方面,行政机关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检察机关暂不能立案;另一方面,我国没有配套的法律对此作出详细规定。试行开展民事督促起诉,严格来讲,就是责令行政执法单位纠正行政违法。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江阶虎强调,民事督促起诉本质上不是对私权利的任意干预,而是公权力对公权力的监督,而非“公力救济”。检察机关对国有资产、公共利益监管权的监督,所针对的是国家利益或社会公益遭到损害却无人起诉,监管部门可能监管缺位甚至渎职的情况。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行政机关代表的是国家,行使的行政权就是公权力。国土部门是国家管理土地机关,征收土地出让金是其职责,未履行职责,检察机关可以深查幕后交易的职务犯罪,并可以原告身份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把开发商和国土局告上法院。”江阶虎认为,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丰富了检察监督权的内涵,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影响力。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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