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沈宣报道:根据省委书记苏荣的要求,5月20日晚,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弘强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我省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决定5月21日上午,在昌省级党员领导干部和省委机关党员在省委机关大院交纳“特殊党费”;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机关党员在各自机关交纳“特殊党费”。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此前,根据中央组织部的通知精神,省委组织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通知》下发后,我省各地广大共产党员积极响应,纷纷自愿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