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先进县(市、区)进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内容:2008年,省财政增加安排经费2000万元,总量达3000万元,用于奖励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先进县(市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奖励通过对70个林业重点县进行考评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指标有:商品材实际采伐量比上年期末减少的数量和幅度;期末活立木总蓄积量比上期末增加的数量;期末林分亩平蓄积量;期末森林覆盖率;期末生态公益林面积;对综合考评前10名的县进行通报表彰并奖励,获奖的县(市、区)及有关责任人作为全国或全省林业系统评先重点推荐对象。奖励先进县(市、区)的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森林资源保护支出。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点评:江西森林覆盖率在全国仅次于福建,居全国第二。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宝贵的资源和最有价值的品牌。怎样永葆江西的绿水青山一直是江西人民的期望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鉴于林业县往往是财政穷县的现状,省财政从2005年起出台了森林资源保护奖励办法,通过转移支付缓解林业县的财政困难,这在全国尚属首例。它激励和促进了地方各级政府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力度,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不断改善全省生态环境,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从实施情况来看,第一轮先进县激励措施的到位,极大地调动了我省地方政府保护生态和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争当生态保护先进县的氛围非常浓厚,各地纷纷出台森林资源保护的有力举措,筹措资金用于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建设绿色生态家园在全省上下形成了广泛共识和自发行动。(江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新华)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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