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 见习记者王欢报道:11日,记者从省人事厅获悉,我省出台职称评聘优惠政策,对受灾和参与救灾的专业技术人员,在2008年的职称评聘工作中给予一次性优惠政策。
据了解,受灾专业技术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受伤或房屋等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可免收评审费、答辩费、证书费。奔赴灾区参与救灾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享受免收评审费、答辩费、证书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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