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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将执行房产新政 买40万的房子省2万余元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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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晚报讯(记者 张建芳 吕佳)11月7日,沈阳市公布《关于进一步活跃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意见》,从11月1日起至明年年底,沈阳市将执行25条活跃房地产市场的新政策。房产新政对市民买房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房产中介谨慎看多
11月10日中午,记者来到大西路附近的沈阳房产超市,看到大厅里十分冷清,房产中介公司门可罗雀。针对沈阳市刚出台的25条活跃房地产市场的新政策,记者采访了文利房产公司的负责人邓经理。
邓经理说:“虽然政府出台了政策鼓励住房消费,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百姓购房的热情还是不高,我觉得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房价不稳定,百姓大多还在观望,估计政策实施一段时间、房价稳定下来后,这种冷清的场面会有所改善。”亨利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李经理也表示,虽然新出台的政策很有诱惑力,但目前尚未对公司业务产生影响。
市民买房可省上万元
针对新政策,邓经理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假如市民购买一处房产证5年以内、5000元/米2、80㎡的二手房,在政策出台之前,它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一共需要22200元,契税6000元,个人购买商品房缴纳专项维修基金4600元,个人买卖存量普通住房交易手续费480元、个人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抵押或预告登记手续费80元、个人购买普通住房查档证明费100元,加起来一共33460元。而在政策出台之后,它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全免,契税4000元,个人购买商品房缴纳专项维修基金3450元,个人买卖存量普通住房交易手续费、个人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抵押或预告登记手续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查档证明费全部减半,一共300元,所以在政策出台之后各种税费加起来是7750元,与政策出台之前相比可节省257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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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央行发布《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新政已有半月,沈城各家商业银行的房贷细则却迟迟难见踪影。11月10日,记者从交通银行沈阳分行房贷部获悉,该行已经在近日率先出台了较为明确的房贷细则。
交通银行沈阳分行房贷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交行房贷细则完全按照央行的新政制定。对新增客户首次利用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房贷利率最低优惠可打七折,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对于二套房和其他客户首付比例和利率政策,交通银行都严格执行央行359号和452号文件规定,未有更为详细的规定。关于存量房贷如何调整仍在研究制定中。目前银行对符合优惠条件者已经开始放贷,但目前并无客户办理。
记者从沈城工行、建行、招行、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获悉,目前尚未收到总行的房贷细则规定,因此房贷业务仍执行旧规定或暂缓办理。
本报记者 张建芳 吕佳
实习生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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