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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居民养犬将不收费但要办理养犬证
2009-04-30
  新华网辽宁频道12月29日消息(记者姚剑锋)沈阳市政府日前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沈阳市取消养犬管理费,但养犬还是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还需要办理犬证,管理部门将严格清除无证犬。   据介绍,按规定在沈阳市区内,居民个人只可以养小型观赏犬,其标准为身高不超过40厘米、体重不超过10公斤。一户只能养一只犬,不能携犬进入商店、饭店、学校、车站、航空港等各类公共场所以及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在电梯使用高峰期带犬使用电梯。携犬出户的时间为每日19时至次日7时,犬出户必须挂犬牌束犬链。   对于明年居民若想养犬需怎样办理手续,沈阳市控犬大队介绍说,要先到动物卫生防疫部门为犬注射狂犬疫苗,领取犬免疫证明,然后携带免疫证明到派出所领取《犬准养许可表》,按规定填写后,携身份证、城市常住户口或有关签证的复印件、社区的独户居住证明、犬的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养犬许可证。   沈阳市控犬大队大队长朱永刚说,目前公安机关正在筹划养犬电子管理系统,全市公安机关联网办犬证,统一制定固定版本的犬证(电子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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