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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2009-04-30
市民自觉排队乘车。
志愿者在清理野广告。
文明行路,共同迎接“达沃斯论坛”。
农民工捐款。 大连市继续保持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日前,中央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公布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复查结果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年7月14日至23日,中央文明办组织力量对张家港市等首批10个全国文明城市(区)进行了复查。这次复查工作以新颁布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依据,通过有力的组织,严格的考察,严谨的考核打分,得出了复查城市(区)复查测评的具体分值,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名。 这次复查中,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文明委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全市各地区、各行业齐抓共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圆满完成了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任务,顺利通过了省、中央测评组的复查,测评得分为98.40分,排名由2005年的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中的第三位提升为第二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入了历史发展的新时期。大连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中精力发展国民经济,不断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城市经济实力不断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与此同时,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显著提高,全市人民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良好道德风尚基本形成,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繁荣发展,市容环境整洁优美,社会安定和谐有序,为改革开放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文化保证和精神动力。1999年9月,大连市被评为首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2005年10月,被评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2008年7月,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调查中,大连市以96.97的总分位居榜首。经中央文明办复查组复查考核,大连市保持了“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这是对大连市精神文明建设30年实践成果的充分肯定。全面回顾30年大连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最重要的就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不懈地开展以创建文明城市为牵动的群众性创建活动,推动大连不断提升城市文明。 一、坚持科学发展,统筹安排,明确创建的指导思想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是重要的建设目标。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坚持科学发展、统筹安排、共同进步的指导思想,主要抓住三个环节,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持久地创建文明城市,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 一是领导重视、制定规划。创建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带领广大市民多年来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1981年,全市人民积极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连续三年3月兴起“全民文明礼貌月”热潮,重点治理脏乱差,改善了城市环境和社会风气。1983年,市委、市政府与驻军提出军民共建文明城市的口号。1984年,市委、市政府号召广泛开展建文明城市、创文明单位、争五好家庭、做文明市民的“建创争做”系列活动。1986年底,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精神,制定了第一个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此后,又连续制定5个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每个规划都明确提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城市的目标和任务。1996年,根据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制定了大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划。2005年,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制定了《2005-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在近30年间,不论形势、条件发生什么变化,不论出现什么新情况新问题,不论领导班子如何更替,市委、市政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毫不动摇,创建文明城市目标始终不变,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水乳交融,良性发展。 二是齐抓共建、形成合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市委、市政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力量,每个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制定后,都将规划的任务进行分解,每年进行督察,保证规划的全面落实。为了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和任务,成立了大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市文明委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把创建任务进行分解,组织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签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状”,做到创建任务、责任、措施“三落实”。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明确责任、落实任务、采取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全市形成条块结合、上下结合、齐抓共创的整体合力。 三是健全机制、长效运行。建立健全有效的运行机制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大连市注重机制建设,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持久力和长效性。强化领导机制。1985年,大连市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各区市县、有关部门及街道、乡镇也普遍建立了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全市形成了党委领导,文明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健全考评机制。各级党政组织把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作为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和条件,作为评选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重要内容。完善监督机制。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视察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利用新闻媒体及时曝光、批评不文明现象,聘请社会监督员、建立市民文明巡访团,强化群众监督。建立投入机制。市及区市县都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精神文明建设。全市建立了扶贫帮困基金、见义勇为基金、慈善基金等。各区市县建立了精神文明建设及学雷锋奖励基金等,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必要的物质保证。 二、坚持重在建设,增强素质,把握创建的根本任务 城市文明程度的高低,取决于市民素质的高低。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大连市始终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围绕培养“四有”公民,突出四项工作,深入进行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 一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全市各级党政组织高度重视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到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坚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以市委和各级党委中心组带动,宣讲体系建设拉动,理论教育载体互动,理论学习宣传普及推动,理论研究牵动,扎实推进理论武装工程。2004年,大连市委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改进和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经验在全国会议上交流。大中小学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对学生进行正规化、系统化的教育。全市广泛开展“知荣辱、讲道德、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为重要任务,贯穿到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机关、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全过程,成立了“大连市志愿者组织联盟”,引导人们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自觉追求。 二是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全市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奥运在北京、文明看大连”为主题,以重要纪念日、节庆日为契机,依托68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加强爱祖国、爱家乡教育,激发全市人民的爱国情感。四川汶川大地震后,全市各界立即行动,向灾区捐款捐物合计6.48亿元,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名列前茅。同时,派出了消防救援队、医疗救治队、灾后重建队、公安治安队,接收伤员104人,接收成都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3000多名学生来连复课,凸显了大连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精神风貌。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期间,组织内容丰富的系列文化活动,引导人们了解、认同、喜爱、过好传统节日,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优秀文化,增强爱国主义情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先后树立了崔殿镇、关永德、谭彦、姜云胜、司胜战、徐春增、赵振金、王亮和沙河口区老干部报告团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今年对高玉宝常年坚持进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关心下一代的事迹进行了广泛宣传。全市形成了学习先进、崇尚先进、多做贡献的良好风尚。 三是不断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坚持教育、实践、管理三位一体的工作思路,全市公民道德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深化教育,培育良好的道德素养。从1989年起,实施道德教育10年工程,分别用3年时间对60万名职工、200万市民、100万户居民进行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系统教育。2001年以来,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修订《大连市民文明公约》,广泛进行基本道德规范普及教育。近两年,重点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了市民的道德理念。注重实践,养成文明的道德行为。坚持从具体事情抓起,从日常言行抓起,每年一个主题,先后开展了“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讲文明、守秩序、满意在大连”、“窗口行业规范服务”、“文明用语、文明护绿、文明出租车、敬老认亲”十大文明工程、“星期六义务奉献日”、“以纸换树”、“爱护美丽环境、不乱吐口香糖”、“社区三认养(认养花坛、树木、绿地)”、“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走路”等实践活动,规范了市民的道德行为,市民自觉排队乘车成为城市文明的靓丽风景线。2006年以来,广泛开展“荣辱在心中,文明我先行”等主题活动,大力倡导“三我三做”,即从我做起,做知荣明辱的宣讲人;对我监督,做知荣明辱的践行人;向我看齐,做知荣明辱的带头人。强化管理,增强自身的道德自律能力。坚持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突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1997年以来,坚持十年开展“三管好六个不”道德自律承诺,50多万户居民自觉履行自律承诺。近两年,广泛开展“告别十大陋习,争做文明市民”自律承诺,提高了居民道德自律能力。精心组织“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65万市民参与评选,方永刚被评为“全国道德模范”,张彦军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今年,首次评选表彰了20名“大连市道德模范”。连续组织“文明的感动”大型群众性评选活动,吸引力强,震撼力大。2003年,《求是》杂志发表了《道德建设:重在实践》的文章,推广了大连市加强道德建设的经验。 四是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大连市在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重点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早在1993年,全市在中小学校实施了“八八二”工程,对学生进行“八心(勤、俭、智、恒、奋、勇、群、重)八德(仁、义、孝、敬、公、廉、忠、诚)两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课堂教育。2004年以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按照“加强领导、构建网络、建设阵地、优化环境”的工作模式,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长效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创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点”活动,90个单位被授予示范点。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建设,不断推进素质教育,让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民道德、文明礼仪等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推进“百万家长教育工程”,创办各类家长学校1500多所。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维权工作,建立了9个“农村留守儿童之家”。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深入开展“三有三为”、“知荣明耻、从小做起”、“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娃娃楼长”、“感恩心、责任感”等实践活动,郝春秋、刘仲超、张鑫被评为“辽宁省道德小模范”。加强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未成年人德育超市等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西岗区日新街道“单亲家庭俱乐部”被中央文明办评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工程三等奖。2006年,中央督察组对大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给予较高评价。2007年底,新华社以“大连市构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格局”为题进行了报道。 三、坚持以人为本,惠及百姓,遵循创建的基本原则 人民群众是城市的主人。创建文明城市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大连市坚决贯彻以人为本、惠及百姓的原则,坚持三个结合,科学认识和把握内在的联系,正确处理相互之间的关系,提高了创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增强了创建工作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一是坚持建设与管理相结合。加强城市建设,优化城市环境是文明城市的硬件建设,是城市文明的外在表现。大连市注重城市建设,着力打造环境优美、设施良好、功能完备的城市环境,为市民营造宜居的生活环境,在国内外树立了现代城市的品牌形象。实施“蓝天、碧海、绿地”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绿化工作,在全国率先拆围墙建绿地,让绿色亲近市民,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1平方米。加大环境保护和整治工作力度,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截止2007年末,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81.0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3.29%,空气污染指数为92.6%,全年空气良好以上天数338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查验收。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仅近两年,安排城建重点工程381项,完成投资575亿元,增强了城市的功能。同时,加强城市管理,既维护城市建设成果,又发挥优美城市环境对人的熏陶和教化作用。全市先后制订了一系列有关规章,城市建设与管理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坚持“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方针,在全面加强专业管理队伍建设的同时,组建了交通协管员、网吧义务监督员、文明巡访团、工商、税务、城建义务监督员等群众管理队伍,组织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大连市先后荣获环境“全球500佳”、“世界人居奖”、“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等荣誉称号。 二是坚持教育与服务相结合。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需要进行大量卓有成效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这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基础性工作。大连市突出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扎扎实实开展层次性、针对性、实效性的思想道德教育,不断培养具有较高素质的市民。同时,特别注重为市民的服务,用良好的服务赢得市民信任,增强教育的可信度和实效性。坚持依法治市、建设服务型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市政府每年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征求意见,确定为民办的实事,公示实事完成情况。对事关民生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全市党政机关广泛开展提高机关效能年活动,率先在政府部门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企业与政府打交道的时间缩短为年均14.6天,处于全国先进水平。加强四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全市的行政服务、便民服务网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开通“大连市信息公开网站”。成立市政府行政投诉中心,开设“12345”市民服务热线电话,近两年,年均接线率98%、办结率100%、满意率93%。深入开展“百万市民共铸诚信”主题活动,着力建设“诚信大连”。在窗口行业推行公示制、承诺制、信誉制,广泛开展“规范执法、文明服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了良好行业风气。2007年,群众对行业风气满意度为90.99%。扎实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达到2673户。在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评选中,大连市连续10届榜上有名。 三是坚持共建与共享相结合。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其宗旨是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创建活动必须由全社会齐抓共建,创建成果必须为广大市民所共享。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全市以创建文明单位为起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创建的形式不断由单位自建向内外共建、区域联建发展,创建的范围不断由部分领域向全方位、多层次发展,创建的内容不断由单项创建向全面创建发展,创建评选程序不断由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发展,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率都达到100%。全市11个区市县和开发区全部进入省文明区市县行列,各类文明单位数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各级五好文明家庭313721户、占总户数的29.48%,夯实了文明城市的基础。全市注重让创建成果惠及广大市民。全面实施民生工程,仅近两年,市财政直接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200多亿元。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全部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各类学校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坚持以精品引领文学艺术创作生产,1990年以来,创作了《守望幸福》、《闯关东》等一批主旋律电视剧精品,获得9次全国“五个一”工程奖、27次“飞天奖”、5次“飞鹰奖”,被誉为“大连现象”。广泛开展“打造文化大连”系列活动,活跃城乡居民文化生活。积极发展卫生事业,基本形成与医疗保险制度有序衔接、递进救助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努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取得新成绩,市体育中心开工建设,当选为“国际徒步城市”。大力加强社会保障,近两年,全市实现就业32.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基本建立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三房”保障体系。积极实施支农惠农政策,近5年,市财政累计支持“三农”资金78.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15.1%,始终保持全省首位。创建文明城市让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广大市民对创建活动普遍认同,对市委、市政府的满意度普遍增强,大连市被中央电视台评为“2004CCTV中国最具经济活力城市”和“市民满意奖”。 四、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增强创建的内在动力 社会不断发展,文明永无止境,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大连市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与时俱进,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实现三个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创建文明城市不断得到深化。 一是创新活动内容,增强创建活动的实效性。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深化,对文明城市创建提出了新的要求。大连市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创新活动内容,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常抓常新,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坚持不懈地抓好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四有”新人的根本任务,扎实推进理论武装工程,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深化以贯彻落实《纲要》为核心的公民道德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不断丰富,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逐年提高。持续不断地开展各类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根据形势的发展要求,对文明区市县、文明街道、文明乡镇、文明社区、文明村屯、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标准进行修订,纳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开展和谐创建等新的内容,确定新的标准,保证创建活动不断进入新阶段、提高新水平。 二是创新活动载体,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城市必须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才能增强活动的实效性。大连市注重创设活动载体,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积极投身精神文明建设。30年来,围绕市容环境整治,组织开展了治理脏乱差活动,净化绿化美化活动等;围绕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组织开展了文明用语、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活动等;围绕优化服务环境,组织开展了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树立行业文明新风、规范化服务、机关效能年活动等;围绕服装节、啤酒节、国际马拉松赛、“APEC高官会议”、“中国夏季达沃斯年会”等大型经贸文化活动,组织开展了“讲文明、讲道德、满意在大连”、“环境因我而清洁,城市因我更文明”活动等,搭建起了市民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平台。特别是运用现代城市理念,在全国率先建设了鸽子广场、喷泉音乐广场,实行无人售票乘车、无人售货等,让市民在接受新的载体的过程中,树立了现代文明意识,培养了现代文明素质。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创建活动的感染力。充分利用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这是吸引群众踊跃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大连市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在继承我们党长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形成的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着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2000年创办了“大连讲坛”,先后邀请国内外政要、著名学者、知名企业家作报告76场,成为大连理论学习的品牌。普遍建立的“小巷讲坛”、“市民学校”、“职工学校”、“农民夜校”等,成为思想道德教育、形势任务教育的重要阵地。在街道社区建立道德记录卡,借鉴银行储蓄存折的方式,记录居民日常生活中的道德行为,并通过居民道德评述、荣辱榜、道德点评台等形式,在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中发挥着积极作用。近年来,积极运用网络、手机短信等新媒体,组织开展“道德模范”网络评选、“道德模范网上巡讲”、“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网络评选、“网络奥运会”等,受到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普遍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0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经历了一个由初级阶段向较高阶段发展,由自发性向规范性发展,由突击性向经常化、制度化发展,由封闭式向开放性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大连市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深入创建文明城市,全面提高了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质、居民生活质量,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是不断进步的,文明是不断发展的,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城市是一个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发展过程。在新的历史时期,站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城市面临着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重在建设、惠及百姓,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突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理论武装工程,深入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深化公民道德建设,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全面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等群众性创建活动,不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努力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作者为市文明办副主任、市文明办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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