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中图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国图鉴社)官方网站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辽宁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胡锦涛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辽宁物业管理条例2月实施 解决小区被弃管问题
2009-04-30
  东北新闻网讯 (记者 王恩重) “2月1日起,《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后,将避免出现物业公司‘失踪’现象”,1月20日,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府纠风办与省建设厅联合召开解读《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辽宁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处长李海洋在发布会上就新《条例》的内容实施及目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物业公司一夜“蒸发”难再出现   在此前不少媒体报道中,都出现过物业公司在合同期满前一夜之间“蒸发”,对物业小区弃管,害得小区成了大杂院,没人管理。对于这种现象,李海洋表示,《条例》实施后,管理部门将对上岗服务的物业公司收取一定数额的质量保证金,从而既要求物业公司保证服务质量,同时也避免其突然玩“失踪”。   欠物业费被夺参选业委资格?不合理!   某些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要求,参选业委会候选人条件中,要求参选人“必须按时足额上交物业管理费”,否则不能被选举,而业委会委员一旦拖欠物业费,也将在下一期的评选中被剥夺资格。对于该现象,李海洋表示,在《条例》中规定,只要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即正式业主,都有资格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与是否缴纳物业费用无关。   对于其他目前老百姓反映比较多的入门卡、搭车收费、占道违建等问题,李海洋认为,如果涉及具体的收费争议,可以向相关物价部门进行反映,此外很多问题其实都可以通过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协商解决,并在签订的服务合同中具体说明。   李海洋还介绍说,目前我省具有资质的物业公司共1997家,从业人员达到11万人;目前我省共有住宅小区10333个,08年底已经实行物业管理的有4050个,占总数不到40%。目前我省物业管理实践中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物业管理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行为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缺乏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和制约等等。新的《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后,对于业主的定义、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等诸多方面都有了进一步的明确。   据悉,《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规的实施,对于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链接: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
     相关链接
    · 和珍稀植物亲密接触 沈阳植物标本公园免费
    · 沈阳市招募清洁环境服务志愿者
    · “十二五”沈阳将开建三条地铁线路
    · 浑南新区:立体化整治环境
    · 9日,沈阳全民卫生清洁日
    · 沈北新区:全面提升环境质量
    · 沈阳上半年慈善筹款850余万元
    · 感受沈阳地铁 地下17米列车疾驰如风
    · 盛世盛宴——中国沈阳首届动漫电玩节探秘
    · 全沈阳市中小学校舍将逐栋“体检”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5号4楼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 京ICP备091106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