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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甲型H1N1流感 内蒙古对医药储备应急工作进行检查 |
2009-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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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李国萍) 为进一步落实我区医药储备工作,切实管好、用好储备药品及资金,确保发生灾情、疫情及突发事故时药品、医疗器械的及时有效供应,日前由自治区政府应急办、经委、财政厅和卫生厅组成检查组,对承担我区医药储备任务的包头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医药储备库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上述医药储备企业的储备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企业内部医药储备资金管理、医药储备的品种管理工作和仓储管理情况。通过检查,这两个储备企业均建立健全了医药储备的各项规章制度,设有专用储备仓库。为确保储备资金的安全、保值,储备企业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单独建账,实行专款专用。 为做好甲型H1N1流感药品应急储备工作,包头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储备企业分别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预防甲型H1N1流感疫情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储备预防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药品。截至目前,这两家医药储备企业增储了利巴韦林、阿奇霉素、板蓝根、清瘟解毒丸等抗病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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