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下于3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每日凌晨2时至早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的“限时令”,在娱乐产业引起了强烈反响。在《条例》实施2个多月后,记者重访银川市内的娱乐场所,发现诸多娱乐场所凌晨2时后依旧欢歌不止。最让人感到不解的是,扰民不浅的酒吧竟然不属于娱乐场所。种种矛盾让《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在执行过程中遭遇尴尬。 附近居民难以安睡
“是110吧,我家巷口歌厅的客人每天晚上都闹个没完,扰的一家人天天都睡不好觉,请你们管一管吧。”5月10日凌晨3点,被楼下娱乐场所“折磨”许久的马女士拨通了110的电话,请求警方的帮助。5月10日中午,记者在世纪公园见到了面带憔悴的马女士。马女士略显激动地向记者诉说了对附近娱乐场所的不满:“在我们家巷子口(银川市金凤区紫园巷),有2家歌厅。每天晚上两三点,我们家人都会被让人烦心的声音吵醒。我家老公睡觉质量本来就不好,一被吵醒就再也睡不着了,我只能陪着他辗转反侧等待天亮。上班一点精神都没有。我听说有一个〈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凌晨2点以后就不得营业了,但是似乎没有什么作用。” 和马女士有着同样苦恼的还有家住兴庆区胜利南街电表厂家属院的郑先生。5月10日,郑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反映:最近几个月,他家楼下的奇缘酒吧和新缘酒吧每天都营业到凌晨3点左右,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休息。 经营业主吐露苦衷
记者暗访中发现,一些大型娱乐场所,例如好乐迪KTV、百乐迪KTV等基本都能凌晨2时关门,而一些小型的娱乐场所,例如非常6 8水吧,凌晨3点依旧在营业。 一位娱乐场所的服务员表示,短时间内要使这一规定完全到位,是很难的。客人不走我们也没办法。能做的只是‘熄灯’后不接待新客人。 KTV按照规定在凌晨2时请客人离开关门,但客人却认为他们的酒没喝完,也没有玩尽兴,花了钱还被撵出来,怎么解释客人也觉得不能接受,但我们又不能违规经营。” 一位大型娱乐场所的领班告诉记者,凌晨2时关门对那些小型娱乐场影响不大,这个时间段,去这些场所消费的消费者不多,但对我们这些大型的娱乐场所来说影响就大了,最明显的就是客源的流失和营业额的下滑。以前我们晚12时以后买断的优惠促销活动对一些特定人群具有很大吸引力,但是现在因为营业时间缩短而造成这一部分客源的流失。” “夜娱族”也表不解
唱歌、泡吧、蹦迪已成时下年轻人主要的娱乐节目,玩至深夜并不鲜见。但凌晨2时关门的禁令,无疑给这些“夜娱族”套上了紧箍咒。 记者在网易聊天室做了一个小范围的调查,大部分“夜娱族”对于新规表示不解:要是这样就完全没有夜生活了,我们到哪里去消遣呢?特别是周末、节假日。定了时间,肯定不能玩得尽兴。 酒吧不是娱乐场所? 娱乐场所包括酒吧扰民已是不争的事实,但是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却意外获悉,酒吧不属于《条例》管理范畴。银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的过程中表示,《条例》中所说的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场所,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以及电子游戏厅、台球厅等场所。但酒吧、水吧、网吧、洗浴中心则不属于《条例》管理范畴。如果《条例》管理范畴内的娱乐场所违规经营情节属实,将依照《条例》进行相应处罚。 对于部分娱乐场所违规营业的现状,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马柱表示,都必须严格执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一旦查明娱乐场所违规经营情节属实,公安机关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职权范围进行处理。 《条例》执行的尴尬
2002年11月15日,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开始生效,《条例》中明确规定网吧营业时间为上午8点至晚上12点。但是现在许多网吧在晚上12点后依然“人满为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由于无法得以执行,成了摆设,12点的限时规定几乎已经被人忘记。 今天,《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实施2个多月也遭遇了同样的尴尬,这已不仅在于“酒吧是不是娱乐场所”的争议上,更在于《条例》所规定的“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引发的,基于正当娱乐供需与周边市民正常休息需要之间的矛盾。造成这样的尴尬,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反思。可以设想的是,如果《条例》修订之前能够付诸讨论,很可能会避免出现这样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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