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全力构筑社会救助体系。目前,全区共有14.8万农民纳入农村制度性救助,近8万人享受农村低保,21.6万城市特困居民纳入城市低保。
我区积极探索社会救助工作新路,初步建立了以城市低保、农村制度性救助、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为基础,以住房、医疗、教育等救助为补充,以相关配套政策为支撑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了稳定的社会救助资金增长机制,农村自然灾害救助和特困群众制度性救助资金增加到1.4亿元以上,城市低保资金增加到1.6亿元以上。在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同时,我区重视和加强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努力建立社会救助的长效机制,推进社会救助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
9月19日,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调研组来我区进行为期6天的社会救助法立法调研,对我区社会救助工作给予较高评价。昨天,自治区人大、自治区政府召开社会救助立法调研座谈会,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华、委员赵锡君等参加座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守信主持会议,自治区副主席刘慧及有关部门就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对社会救助立法方面的建议作了汇报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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