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强力推进医疗改革,昨天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建设的意见》,目的是加强我区医疗卫生机构“大学”建设,建好医疗卫生机构的用人机制、分配机制、保障机制和奖惩机制,让不好好干、不称职者走人,使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行业的满意率达到85%。
《意见》中新闻亮点频闪:
●将职业道德的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职称、评优评先的依据。
●建立健全城市大医院与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药招“三统一”政策,减轻群众医药负担。
●建立中高级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制度。
●建立城市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农村和社区卫生工作制度。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85%以上的临大学医生达到大学本科学历;乡镇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临大学医生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村医达到中等专业以上学历并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
●推进医疗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制,竞争上岗,实现医疗卫生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
●实行岗位绩效工资为主的收入分配机制,将工资收入与岗位劳动强度、病人满意程度结合起来,与服务质量大学务数量挂钩,向重点岗位、一线人员和优秀技术骨干倾斜。
●2008年县以上公立医院财政保障率达到70%,2010年实现全额保障;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经费从2007年起实行全额保障。村医年补助标准不低于当地村干部年收入的80%。
●医疗卫生机构及院长实行百分制考核,把管理水平、工作绩效和群众满意度作为主要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聘用和奖惩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第一年黄牌警告,第二年责令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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