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银川市将今年确定为“优化发展环境年”,从优化政务环境、司法环境、人文环境三方面入手,培育和发挥对资金、技术、人才的“洼地效应”。
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年”工作目标,银川市制定出台了优化政务环境和司法环境的两个《意见》。
●加大事项进厅办理力度,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公共服务项目,除特殊情况外,一律纳入政务大厅办理;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由政务大厅协调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审批会议机制,联审时间每周不少于一次,做到“一门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窗口答复”;
●推行首席代表制,确定和正式任命行政许可、审批首席代表,并充分向其授权,代表部门直接在政务大厅窗口履行职责;制定相对集中的收费管理办法,对同一缴费对象实行“一站式”收费;凡在银川市区注册登记的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税务登记工本费和统计登记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实行行政责任过错追究制,凡窗口工作年度考核末位的部门,取消其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优资格;对落实不力而被通报两次以上的部门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被诫勉谈话两次的取消该部门本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资格。
●对群众报警、求助和其他法律诉求,均实行一次受理,内部流转,分别办理的“一站式”受理机制;
●对群众的各类法律诉求,政法机关必须在3天内就是否受理给予答复;
●加大刑事自诉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和执行工作力度,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节成功率力争达到60%%,执行率力争超过70%;
●建立上访接待日制度,政法部门领导接访每月不少于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