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至29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领导陈建国、王正伟、于革胜、项宗西带队的四个考核组,对5市和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发改委、公安厅、经委、科技厅、司法厅、交通厅、水利厅、卫生厅、国资委、环保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4个区直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考核。这是我区首次把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一并纳入考核内容。
考核中,各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抽查基层单位等办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了被考核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及时汇总考核结果,向自治区党委专题报告,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通报全区。
从考核情况看,接受本次 “考试”的各地、各部门,能够按照 “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和 “四个结合”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纲要》,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确定加强工作的思路和规划,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能够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同改革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考核,既坚决惩治、有效遏制,又预防在先、未雨绸缪。各级党委 (党组)书记能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能够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干部群众普遍反映,通过考核有效地调动了各地、各部门自觉落实 《实施意见》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对于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推进全区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记者 连小芳 王建宏 李东梅 李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