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3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获悉,根据国家人事部有关会议精神,宁夏近日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中相关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实行职称评审“二次公示”制度。今年,除按往年规定,上报评审材料前,在本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公示外,评审会、验收会后,正式下发文件前将再次对评审通过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简化专技人员继续教育条件审核程序。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需的继续教育条件审核,区直部门及有关单位的人员申报高级、中级职称报人事厅审核;各市、县(区)的人员申报高级、中级职称报各市人事局审核,其中,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审核结果须报自治区人事厅备案;非公系列人员申报高级、中级职称的,应在报送评审材料前先进行条件审核。
规范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考核定职工作。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仍以考核定职的办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按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在规定的评审系列中进行,申报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国家已纳入以考代评的系列不进行考核定职,须参加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考核定职的人员除按规定提交学历(学位)证等证件外,还须撰写2000字以上的技术工作总结,提供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两个模块的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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