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省个别高校法人代表没有对统计数据进行认真审核把关,被教育部亮‘黄牌’和‘红牌’,制约了学校发展……”为此,为确保我省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和真实性,使其能更好地服务全省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意见》。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意见》明确了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职责和具体措施。教育事业统计范围和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和办学机构,统计指标有学校(幼儿园)、学生、教师、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意见》要求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教育内部各业务处室的协调配合,建立各处室有关数据反馈、会商、核对、审定制度,认真履行统计职权,依法提供统计资料,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防止违反统计法律法规、随意干预统计工作、随意改动统计数据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任何单位领导或其他人员,对统计人员依法填报的统计资料不得擅自修改,更不得胁迫、授意统计人员修改,确保教育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准确无误。从今年开始,将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纳入教育工作考评指标体系,省教育厅与州(地、市)教育部门省属大中专院校签订《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责任书》,进行量化考核。各州(地、市)与各县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及时开展量化考核及评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8月18日,省教育厅召开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暨统计报表布置会议。与各州(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教育统计工作责任书;布置2009/2010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对教育统计人员进行培训。(作者:赵静 伦家珍)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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