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针对交通肇事逃逸现象频频发生,广东省珠海市交警支队专门成立了侦查大队,强化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力度。两年间,共侦破致人死亡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4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日前还将一名逃逸了七年之久的嫌疑人抓获。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近年来之所以层出不穷,与违法者为其违法行为所支付的成本过于低廉有直接关系。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恶劣之处,在于行为人主观上对受害者生命安全所持的放任态度,以至于在客观事实上造成了与故意杀人一样的恶劣后果。正因为交通肇事逃逸者没尽其努力去防止受害者死亡后果的发生,故其在法律上必须负“既遂罪”的刑事责任。为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除追究其应付的刑事责任外,还将处以“终身禁驾”。 tujian.org
交通肇事逃逸犯罪除对交通运输安全构成威胁和对正常交通秩序造成破坏外,还侵犯了人们的健康权乃至生命权,使受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致伤势恶化甚至死亡。因此,欧美各国都把肇事逃逸行为纳入了刑法的严惩范畴。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我国,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则局限于致人重伤后逃逸的涉罪范畴,结果导致交通肇事逃逸者所付出的犯罪成本明显偏低,以至于一些交通肇事者有恃无恐,不顾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在事发后一逃了之,其犯罪主观方面已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毫无二致。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因此,要遏制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给公共安全造成的严重危害,就必须让那些肇事逃逸者付出足够高的违法犯罪成本。 (作者:周士君)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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