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他是上海人,又一身‘名牌’,我真的当他是老板,所以就把钱借给他。现在想想后悔呀,自己就是因为贪小便宜才上当的。”到派出所报案的出租车司机李师傅很懊丧,辛苦挣来的300元钱“打水漂”了。昨天,记者从长宁警方获悉,诈骗的哥系列案件告破。
近期,长宁警方陆续接到出租车司机报案称,在世贸商城、国贸中心、万都中心大楼等区域被“乘客”以办事缺钱、手机没电等为由骗取钱财。在司机师傅的描述中,“乘客”是个中年男子,本地人,浑身上下都是“名牌”,“金项链”、“金戒指”、“金表”全副武装,一看就是生意人。他扬招出租车后,说是到位于长宁区的高级商务楼办完急事就返回。一上车,“款爷”就开始像模像样地打电话给“客户”,言辞当中少不了诸如“签订合同”、“下订单”、“标的额六七百万”之类的内容。这时,司机师傅相信“乘客”不是“大老板”就是“CEO”了。抵达商务楼后,“款爷”突然“遭遇难事”,要么急着联络“买家”,可手机没电了;要么上楼办事,但现金忘带了等等,便开口向司机师傅求助。面对犹豫的的哥,“款爷”很诚恳地用“首饰”、“重要文件”作抵押,让对方放宽心把手机、钱款借给自己。这一点正好搔到了司机贪小便宜的痒处:不怕你不还。哪怕不还,我收好押着的东西也远远不止借出去的三五百元钱!直到原本说好很快就下楼回公司的“乘客”久久不露面,司机才意识到被人骗了。
综合报案人反映的情况,长宁警方立即集中力量展开缜密侦查,短时间内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并成功在其位于普陀区的家中将其抓获。到案后,王某交代了自己从今年3月至5月,在长宁区高级商务楼集中的区域以假首饰、假文件作抵押等手段,先后多次骗取出租车驾驶员财物的犯罪事实,同时还交代了在外区对出租车驾驶员实施的诈骗案件,累计作案十余起,涉案总值共计人民币1万余元(包括两部手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长宁警方提醒广大出租车驾驶员:不要轻信他人,不要贪小便宜,营业过程中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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