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市消保委公布了29件毛巾类产品的比较试验结果,符合标准的17件,达标率为58.62%,不符合标准主要集中在吸水性、PH值、纤维含量等项目。
比较试验结果显示,在29件毛巾类产品中,安全技术要求类别为A类(婴幼儿用品)的有2件,符合标准的仅1件,达标率仅为50%;安全技术要求类别为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的有27件,符合标准的有16件,达标率为59.2%。
有的企业在生产毛巾时往往添加大量的柔软剂,使毛巾摸起来柔软蓬松。但过多添加柔软剂会降低毛巾吸水性。本次试验中有12件不符合国家标准,其中包括上海毕卡索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毕加索牌浴巾(规格型号:70×150cm,货号:10037468)。
PH值超标说明毛巾的酸碱度不达标,本次试验中有4件毛巾PH值超标,且全部呈碱性。其中上海曼瑞凯纺织有限公司生产的曼瑞凯牌绣花枕巾(规格型号:50×80cm、货号:7304),PH值不符合国家标准。
有3件毛巾的纤维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其中上海金承纺织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俏佳人牌面巾(规格型号:32×73cm、货号:M5082),明示纤维含量为棉100%(装饰部分除外),但实测其黄色部分和绿色部分的棉含量,分别仅为78.8%、58%,实测含量与明示标识明显不符。 tujian.or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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