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网·独家报道】2011年2月28日10时,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原上海市政协委员[WeiYuan]何序新犯职务[ZhiWu]侵犯罪,免予刑事处分。2008年12月16日,何序新因涉嫌[SheXian]行贿而被撤销上海市政协委员[WeiYuan]资历。此前,杨浦区法院以职务[ZhiWu]侵犯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据了解,与何序新同案获刑的还有上仪所党委书记、副所长,浩顺公司[GongSi]董事长施阿明,一审法院认定施阿明犯受贿、私分国有资产两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二中院终审判决,施阿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免予刑事处分。 据《东方早报》报道,此前检方起诉书中,何序新涉嫌[SheXian]挪用资金罪、行贿罪、职务[ZhiWu]侵犯罪三罪,且涉嫌[SheXian]职务[ZhiWu]侵犯的数额为100余万元,而最终一审法院认定的为12.7万余元。 47岁的何序新案发前是上海市政协委员[WeiYuan]、上海仪器仪表研究所(以下简称“上仪所”)副所长、总工程师及上海浩顺科技有限公司[GongSi]总经理。早报记者从相干网站获悉,何序新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别津贴。曾任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市政协委员[WeiYuan]、九三学社成员。 检方指控,2001年至案发,何序新在浩顺公司[GongSi]担任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ZhiWu]方便,指使他人采取对外销售产品不开具发票、截留公司[GongSi]贷款不入账、购置假发票冲账、虚构业务并用发票冲账套取公司[GongSi]现金等手腕,从浩顺公司[GongSi]截取钱款设立账外资金由其个人支配,累计金额达1306余万元,其中何序新分得100余万元。据此,检方以为何序新此举涉嫌[SheXian]职务[ZhiWu]侵犯100余万元。 二中院审理以为,上诉人何序新作为浩顺公司[GongSi]总经理,采用用虚伪发票列支,本人审批的办法,从中侵吞公司[GongSi]资金12.7万元,其行为符合职务[ZhiWu]侵犯罪的特点。何序新的辩解人供给的证据无法证实12.7万元系何的合法收入,故何序新及其辩解人关于何序新的行为不构成职务[ZhiWu]侵犯罪的辩护和辩解看法不能成立。但鉴于其犯法情节轻微,且在案后退出了赃款,可对其免予刑事处分。(新民网记者 胡彦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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