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举报奖500元起步上不封顶
早报讯 为加强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鼓励公众积极举报,上海市食安委近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公众的意见。
实施意见中明确,凡是举报在农产品中使用违禁药物、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动物肉类、生产伪劣食品、使用厨废弃油脂作为食用油等违法行为,并经过核实的,都属于奖励范围。
市财政将设立专门的奖励资金,用于相关的奖励。举报者可以举报事实,也可以举报线索。对举报的单项奖励,最低不低于500元。对涉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或专项整治工作内容的举报,可适当提高奖励额度。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市食安委审核同意,奖励额度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市食安委表示,到年底上海将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举报受理热线,使市民既可以向明确的监管部门举报,也可以向食品安全委员会举报。
此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10月7日,市民可以登录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征求意见全文,并通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向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意见。
◎ 奖励标准
1.事实举报奖励标准:能提供被举报人及违法事实,直接或间接协助现场查处活动,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相符的,按该案货值金额的2%~5%给予奖励。
2.线索举报奖励标准:能提供违法案件线索,未参与协助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基本相符的,按该案货值金额的1%~2%给予奖励。
3.提高奖励额规定:以上举报奖励的单项奖励金额最低不低于500元;对涉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或专项整治工作内容的举报,可适当提高奖励额度。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市食安委审核同意,奖励额度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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