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微博)记者 李云芳 张刘涛
通讯员 张娟萍陈明
嘉兴市南湖区18日凌晨发生1起司机撞人后将被撞者杀害并肢解、抛尸的恶性案件。昨天,早报记者从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易廷满被抓后交代称怕“赔不起”,自己所开的农用三轮车没有保险,且家庭负担很重,想逃避责任。目前,易廷满已因故意杀人罪被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到昨天下午,警方仍在打捞被害人甘兴建的剩余尸块。
杀人后继续“工作”
据介绍,甘兴建1977年生,是重庆人,易廷满1971年生,原籍也是重庆。事发前,两人都在南湖区大桥镇步云集镇工作,两人所住的地方直线距离仅500多米。
甘在当地一家化工厂上班,妻子黄女士在服装厂工作。而易廷满来嘉兴已有20年,户口也已迁入,家里还有妻子、两个孩子和岳母,他靠在养猪户、屠宰场、卖肉商户间送猪送肉谋生,有时也亲手杀猪、分肉。
18日凌晨,易廷满从屠宰场拉上猪肉,开车送往步云农贸市场,再过两三百米就到了。此时,要上早班的甘兴建,正骑自行车向不远的化工厂赶去。4点左右,天未亮,在大桥镇人民路和庆丰路口,易廷满开着农用三轮车拐弯,看到骑车的甘兴建时已来不及刹车,甘连人带车被卷入后轮。易下车查看,发现人拖不动,便倒了一下车;再看甘时,发现他在喘气,面部有血,但呼叫不应。
“他觉得事情太大了,不想承担这个责任。于是就把人拉上车,把自行车放在车后,驶离了现场。在周围兜了一圈后,决定把这事隐瞒。”昨天,南湖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泳锋说。
在车上,易廷满用榔头、杀猪刀杀死了甘兴建。“手段非常残忍,用榔头击打,用刀捅,确认死亡后,将自行车丢弃,找东西将尸体盖好。”王泳锋说,然后,易廷满继续开车把猪肉送到商户那里。
“那天他来得比往常晚一点,大概5点半才把猪肉送来,以前都是4点半左右。”市场一家肉铺店主冯老伯说。
据介绍,易廷满回家吃饭后,开车将尸体抛到沪杭高铁嘉兴新丰段一僻静处水沟里。回家后,换下并清洗了留有血渍的衣物。晚上,易又来到高铁下的水沟里,肢解尸体后,抛尸在两个水塘。
次日即被警方抓获
化工厂同事见甘兴建18日没上班,便给他妻子黄女士打了电话,黄沿着丈夫上班的路线寻找无果后,于11点报警。
因离失踪不过几个小时,大桥派出所起初只作为求助电话处理,指导、帮助寻找。到19日傍晚,有人反映一路口有血迹、碎玻璃。南湖分局刑侦人员接大桥派出所通报后赶到现场,在走访中,有人称曾看到农用三轮车撞倒行人。
随即,警方询问了120急救中心、医院、事故中心,均称未接到报警。“非常可疑,人被撞了,还不见了。”王泳锋说,反映人还称当时地上有人字拖,而黄女士称丈夫出门时穿的也是人字拖。随后,警方确定了肇事车辆特征,通过时间比对,发现易有重大嫌疑,于19日21点左右将其在家里抓获。
警方连夜突审,易廷满起初一口咬定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一直到20日10点多,警方出示部分证据,才开口说“我想喝杯水”,喝完水后说,“我跟你说好了,我肯定是一命换一命,我肯定要被枪毙的。”
据警方介绍,交代撞人后杀人分尸、抛尸的过程时,易廷满很平静,“他就像在讲别人的事。”王泳锋说,其供述的分尸、抛尸情节令办案民警也吃惊,因为当时还没有发现尸块,只是隐约感觉甘兴建已遇害。
对杀人动机,易廷满表示,自己开的农用三轮车保险过期后就没再买,自己的收入不高,家庭负担很重,妻子需要吃药,每月医药费3000元,小儿子要上学,“我肯定赔不起。”
对于为何分尸,办案民警称,“他觉得死者体重、体积比较大,拖拉不动。”据悉,死者约有160斤重。
全部交代后,民警问及易廷满有什么想法,他只说想见见妻子,交代后事。
犯罪学专家:无可宽恕
昨天下午,事发现场的血迹犹在,一些认识易廷满的村民非常惊讶,“不少认识他的人都说他好,可能是在那种情况下他失去理智了。”
甘兴建和妻子黄女士住在大桥镇花园村槽坊的出租房。房东说,“夫妇为人都不错,勤劳、节俭。”
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学教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皮艺军说,易廷满的行为非常残忍,“碎尸是最恶劣的。”皮艺军表示,人格是可以分裂的,在一些小事上可能谦让,但在应激状态下,特别是关系到生死存亡时,可能产生强烈、不可控制的负面情绪。起初撞人还属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罪,杀人就是故意犯罪,“药家鑫投案自首最后都枪毙了,这个无可宽恕,除非是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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